① 建水县临安镇庄子河五年级下册赵婧晓语文,数学成绩

八年级下册语文25课(希望你找的不是原文)1.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见赠这是古代酬赠诗中的名篇。唐敬宗宝历二年(826),诗人罢和州刺史,回归洛阳,途经扬州,与罢苏州刺史的白居易相会。在酒席上,白居易吟诗《醉赠刘二十八使君》相赠。在诗中,白居易对刘禹锡被贬谪的遭遇,表示了同情和不平。于是刘禹锡写了此诗回赠白居易。诗作中,刘禹锡首先紧承白诗末联“亦知合被才名折,二十三年折太多”之句,对自己被贬谪、遭弃置的境遇,表达了无限辛酸和愤懑不平。然后写自己归来的感触:老友已逝,只有无尽的怀念之情,人事全非,自己恍若隔世之人。无限悲痛怅惘之情,不禁油然而生。诗人于是推开一步,沉舟侧畔,千帆竞发;病树前头,万木争春。一洗伤感低沉情调,尽显慷慨激昂气概。末联点明酬赠题意,既是对友人关怀的感谢,也是和友人共勉,表现了诗人坚定的意志和乐观的精神。全诗感情真挚,沉郁中见豪放,不仅反映了深刻的人生哲理,也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2.赤壁赤壁是东汉末年周瑜大败曹操的地方,在今湖北赤壁市长江南岸。但杜牧所咏之赤壁并非此处,而是湖北黄冈的赤鼻矶,所以说杜牧此诗虽为咏史诗,其实也是借题发挥。前两句写兴感之由,后两句发议论感慨。作者并不从正面写赤壁之战的过程及其在政治上的后果,而是反说其事,并以两位美女的命运来反映赤壁之战对东吴政治军事形势的重大影响。二乔的命运在这里形象地代表了东吴的命运,以小见大,深刻警策。3.过零丁洋此诗是文天祥的代表作,作于作者被俘后第二年正月过零丁洋时。后来元军统帅张弘范再逼他写信招降南宋在海上抵抗的将领张世杰等人,文天祥出此诗以明志节。诗歌首联写了个人和国家的两件大事:一是在他21岁时,明经入仕,因科举而走入仕途;二是在国家危急存亡关头,起兵勤王抗元。第二联写国家山河破碎,局势危急,个人命运也动荡不安,国家命运和个人命运紧密相连,历经艰辛危苦。第三联上句追忆当年兵败福建时,忧念国事的心情,下句写目前不幸被俘的孤独处境。诗歌很巧妙地借惶恐滩和零丁洋两个地名,写出了形势的险恶和境况的危苦。最后一联,直抒胸臆,表明自己以明志的决心,是千古传诵的名句。全诗概括了作者一生中的重大事件,熔叙事和抒情言志为一炉,慷慨悲凉,感人至深。4.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这首词是咏中秋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千百年来脍炙人口,流传广泛。词前小序说:“丙辰中秋,欢饮达旦,大醉,作此篇,兼怀子由。”可见,此词作于丙辰年,即宋神宗熙宁九年(1076),此时作者在密州(今山东诸城)太守任上,政治上失意,与弟苏辙也已七年不见。中秋对月,心情抑郁惆怅,怀念手足兄弟,是很自然的。词的上片极写作者在“天上”、“人间”的徘徊、矛盾,下片写对月怀人,以积极乐观的旷达情怀作结。“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中秋夜,月自然是主角,前人面对无限时空,一轮孤月,早已产生了疑问:“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张若虚《春江花月夜》);“青天有月来几时,我今停杯一问之”(李白《把酒问月》)。苏轼之问,陡然发之,把作者对宇宙和人生的疑惑端了出来,也显露出词人对明月的赞美和向往。紧承这一问,又有了下一问:“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对宇宙和人生的哲理思考更进了一步,对明月的赞美向往之情,也更深了一层。既然天上宫阙如此美好,当然会产生乘风归去的念头。上天而说“归去”,因为在作者看来,也许那美好皎洁的月亮,才是自己精神的家园。然而真要弃绝人世,飘然仙去,词人又有些犹豫了,“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作者的遐想愈来愈飘渺,而终不忍弃绝人世:“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飞天探月,出尘之思,终于让位于对人间生活的热爱。下片紧承上片最后两句的入世情怀和月色描写,仍然写月,写月光的移动和月下的不眠之人。“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这一问,转入了抒发怀人之情。好像是对月有怨怼之意,其实是写亲人不能团聚的惆怅。“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宕开一笔来说,表现了词人由心中有所郁结,到心胸开阔,作达观之想的心理变化。最后,水到渠成地唱出了“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放达宽慰之语。“隔千里兮共明月”(谢庄《月赋》),远隔千里之人,同处在这美好的月光之下,虽不能团聚,也能有所安慰了。全词乐观旷达的情怀和深邃的哲理趣味,在行云流水般的语言和美妙的意境中,自然呈现出来。5.山坡羊潼关怀古这首曲是作者于元文宗天历二年(1329年)在就任陕西行台中丞的途中所作。潼关位于东西两京(洛阳、长安)之间,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常常触动行经者的怀古之情。这首曲借凭吊潼关古迹,表现了一个历史的主题: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无论怎样改朝换代,人民依旧过着痛苦的生活。全曲可分三层:第一层(前三句)写潼关的雄伟气势,以“聚”形容潼关在重重山峦的包围之中,以“怒”形容黄河之水的奔腾澎湃,从视觉和听觉两个方面写出潼关的险要,然后用“表里山河”一语收住,暗示它是历来兵家必争之地,由此自然引出下一层的感慨内容。第二层(中间四句)写作者路经潼关时的所见所想。“望西都,意踌躇”写作者驻马远望、感慨横生的样子。“西都”即长安,曾经是好几个朝代的都城,它繁荣昌盛的景象在古籍中也曾有过记载,可如今眼前只剩下一片荒凉。“宫阙万间都作了土”,便是这由盛到衰过程的真实写照。这是何等令人“伤心”啊!这一层看起来只是回顾历史,而没有直接提到战争,然而历代改朝换代的战争的惨烈图景却跃然纸上。第三层(最后两句)写作者的感慨:一个朝代兴起了,必定大兴土木,修建豪华的宫殿,从而给人民带来巨大的灾难;一个朝代灭亡了,在战争中遭殃的也是人民。“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这其实是作者对以往历史所作的概括与评判。作者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有这样的认识是难能可贵的。八年级下册语文30课内容1.饮酒(其五)《饮酒》是陶渊明弃官归隐后陆续写成的一组五言古诗,为酒后即兴之作,大多直抒胸臆,挥洒真情,实际上是借“饮酒”的题目,写对世事人生的感慨。这组诗共20首,以这一首的格调最为闲雅有致。诗人从居住的草庐写起,反思归田后自己的生活状况。他并没有隐居山林岩穴,也没有寄身庙宇不食人间烟火,而是身处“人境”。凡是在有人群的地方,照理也就会有闹市,也就会人来车往,喧嚣不绝于耳,可诗人却说“而无车马喧”。这是为什么呢?第三四句的自问自答揭开了谜底。“问君何能尔”一句转换叙事角度,将抒情主体客体化,仿佛在以第三者的好奇心追问下去,颇富情趣。“心远地自偏”一句,以极为精练的语言,做出了回答:因为心情闲适,心志高远,所以居所也显得偏僻安静。诗的前四句构成一个意义“方阵”,通过叙事和议论,定下全篇的基调。王安石曾赞赏这四句诗为“奇绝不可及之语”,推崇备至。以下几句主体隐去,进入“写景区”,即王国维在《人间词话》里所称道的“无我之境”。“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是妙手偶得之笔,是在不经意中道出的“绝妙好辞”,可谓浑然天成,不工而工。用王国维的话来说就是“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达到了物我合一的化境。“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两句,抒情主体又渐渐浮出,写眼前景物,脱口而出,不事雕琢,自有神韵。最后两句,诗人写出了面对良辰美景神往而又迷惘的情形。这里暗用了《庄子·外物篇》的说法:“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就是说,再精妙的语言,也不足以传达人们复杂的感受。语言的尽头就是音乐,就是舞蹈,就是无声的沉默。2.行路难(其一)“行路难”是乐府古题,多咏叹世路艰难及贫困孤苦的处境。李白这组《行路难》诗主要抒发了怀才不遇的情怀,这里选的是第一首,在悲愤中不乏豪迈气概,在失意中仍怀有希望。诗以叙事开篇,渐而过渡到抒情。开头以极为夸张的笔法领起,写“金清酒”,“玉盘珍羞”,仿佛在营造欢乐的宴饮气氛,似乎是一首“祝酒歌”。但三四句急转直下,忽说“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这样强烈的反差,衬出诗人内心的悲苦。当精神苦闷的时候,美味佳酿也难以下咽。南朝宋诗人鲍照《拟行路难》第六首开头为:“对案不能食,拔剑击柱长叹息。”李白显然化用了这一诗句,不过增加了“对比度”,以乐景写哀,强化了哀的程度。那么,诗人的悲哀到底是因为什么呢?答案是模糊的,朦胧的,充满“诗意”的。“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这是一种忧来无端的惆怅,是一种无所适从的迷惘。诗人以形象化的语言,写出了世途的艰难,寓含着无限的悲慨。现实之路虽然坎坷险阻,但梦还在,理想还在。诗人多么希望像姜太公一样,八十岁遇周文王,一展宏才;像伊尹那样,梦见自己乘舟到“日边”,有为于当世。但理想和现实是有距离的,理想不能征服现实,现实也不肯认同理想。这样的痛苦交织于诗人心中,他终于发出“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的感叹。诗的结尾,在沉郁中振起,坚定了“长风破浪”的信心,重新鼓起沧海扬帆的勇气。3.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唐肃宗乾元二年(759),关中地区闹饥荒,民不聊生。这年秋天,杜甫弃官到秦州(现在甘肃天水),又辗转经同谷(现在甘肃成县)到了四川。在亲友的帮助下,在成都西郊的浣花溪畔建起了一座草堂,过上了暂时安定的生活,他感到快乐和自足,于是歌唱春雨,寻花漫步,遣兴江边,以诗酒自娱。但是,这种表面上的安逸,掩饰不住他的贫穷,更不能冲淡他那一贯的忧国忧民情怀。上元二年(761)秋天,一场暴风雨袭击了他的茅屋,再一次把他从浪漫的隐居生活中敲醒,让他面对现实,让他忧思,于是写下了这首诗。诗题本身就很有趣。茅屋为秋风所破,为什么还要“歌诗一首”?是什么牵动了诗人的诗情呢?诗以描述开篇,完全是写实的手法。先写秋风的威力,“怒号”是其声势,卷走屋上茅草是其“战绩”;再写自己无可奈何的情状,面对这大自然的强者,只好任其所为,眼看着自己的茅草渡江而去,高飞的挂在了树梢,低徊的沉到了塘坳。面对大自然的暴力,诗人表现得较为平静,甚至还有几分耐心去欣赏它。但面对顽童的“趁风打劫”,他却真的动了肝火。它如实地写出了自己的失态,是那样率真。与其说他是在和孩子们生气,不如说他是在和自己生气。他恨自己老迈年高,生活无依,一事无成,于国于家都没什么用了。也许还深责自己缺乏修养,和小孩子们一般计较。总之,焦灼之后,他转为沉静,渐而苦苦地思索。大风过后,黑云涌来,不用说,秋雨是不请自来的了。诗人收回自己的视线,不再关注大自然的风云变化,而把心神集中在自己赖以生存的茅屋里。多年的贫困,多年的流离失所,他甚至做不起一床被子,而就是那床冰冷似铁的被子,也让睡觉不老实的孩子蹬破了。满屋漏雨,没有干爽的地方,可是秋雨却不管不顾地下个不停。这是怎样的生活啊!长夜漫漫,诗人失眠了。而“自经丧乱”,已不知有过多少个这样的夜晚,洒泪沾襟又有什么用呢?突然,诗人从沉思中振作起来,发出了“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呼喊。这时,理想战胜了现实,意志战胜了叹息。虽然他现在缺少“风雨不动安如山”的住所,但是,如果眼前突现这样的房屋,能够温暖天下寒士,他宁可独守茅屋,受冻而!这是怎样的一种情怀呢?这是一种饱览民生疾苦、体察人间冷暖的济世情怀,就像他在兵荒马乱中写“三吏”“三别”一样。这是一首歌行体的古诗,连续的韵脚变换体现了“歌”的特点,单行散句乃至长短句的错落搭配,又体现了“行”的动感。正因为有了现实的触动,有了内心的渴望,诗句才能这样不假修饰,从胸臆中自然涌现。全诗先叙事,后议论抒情,既写了诗人贫穷甚至恼羞成怒的窘状,也表达了诗人博大宽广的胸怀,情真意切,感人至深。4.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唐代天宝年间,李唐王朝与西北少数民族边境战事不断,许多文人也纷纷投入军人幕府,寻求个人发展,并体验到边塞紧张激烈的军旅生活和新奇独特的自然风光,形成了盛唐边塞诗派,岑参就是盛唐边塞诗人的杰出代表,他的这首《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也成为边塞诗的名篇佳作。全诗共十八句,正如诗题所示,按内容大体上可分为两个部分,即“咏雪”(前十句)和“送别”(后八句)。开头两句,突出了边塞的气候特征:北风扫荡,草木摧折,八月飞雪。一个“即”字,表明这里与内地相比,冬天来得格外早,不免使人惊异。接着,诗人发挥神奇的想像,将北风看作春风,将雪花比作梨花。“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比喻何等新奇,格调多么豪迈!只有热爱生活的人,才能表现出这种化苦为乐、积极向上的乐观情怀,才能写出这样的千古名句。下面两句诗仍追逐着雪花来写,不过情景一转,由户外写到室内。雪花飘进珠帘,沾湿罗帷,轻柔而浪漫,还真有几分梨花的神韵。但“狐裘不暖锦衾薄”的严酷现实也提醒人们,伴随着雪花的到来,寒冷也悄悄地跟进,在考验人们的毅力和耐心。后面两句诗就接着写到:“将军角弓不得控,都护铁衣冷难着。”这是从军旅生活方面写天气的寒冷。将军不能弯弓,不能披战衣,怎么带兵打仗呢?在大自然的威力面前,人类显得这样的无助和无奈。“瀚海阑干百丈冰,愁云惨淡万里凝”两句是过渡性的,将视线又转向“外景”,以百丈坚冰点缀大的环境,以万里愁云引出送别的气氛。下面写送别的场面,简略而有情味。“胡琴琵琶与羌笛”,这种纯然是西域特色的管弦乐器齐鸣和响,给边塞的军中宴饮增添了几分苍凉悲壮的豪气。天色已晚,暮雪纷纷,红旗不卷,“归客”登程,此情此景,令人黯然。但诗人却抛开了离愁别绪,以高昂的格调收束全篇。结尾四句,形成顶针,内容接续,如行云流水,画出一幅空旷寂寥的雪中送别图景。“雪满天山”令人凄迷,“山回路转”使人惆怅,而雪地上的马蹄印迹,又把送别的思念延伸到远方。这个“开放式”的结尾,给人以无尽的遐思。5.己亥杂诗龚自珍是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学家,他在清王朝表面繁荣之际,就向当局发出了警告;在众人酣歌太平之时,就指出了危机四伏的前景。他称当时的社会为“日之将夕,悲风骤至”,极力呼吁改革。但他在政治上不受重视,官职卑微,抱负无法施展。道光十九年(1839),也就是鸦片战争的前一年,他已48岁,对清朝统治者大失所望,毅然决然辞去官职,回归故里。一路上,他有所思,有所感,就用鸡毛写在账簿纸上,投入一个竹筐里。后来共“得纸团三百十五枚,盖作诗三百十五首也”(《与吴虹生书》),这就是著名的《己亥杂诗》──那一年是己亥年。这首诗是《己亥杂诗》的第五首,写诗人离京的感受。虽然载着“浩荡离愁”,却表示仍然要为国为民尽自己最后一份心力。诗的前两句抒情叙事,在无限感慨中表现出豪放洒脱的气概。一方面,离别是忧伤的,毕竟自己寓居京城多年,故友如云,往事如烟;另一方面,离别是轻松愉快的,毕竟自己逃出了令人桎梏的樊笼,可以回到外面的世界里另有一番作为。这样,离别的愁绪就和回归的喜悦交织在一起,既有“浩荡离愁”,又有“吟鞭东指”;既有白日西斜,又有广阔天涯。这两个画面相反相成,互为映衬,是诗人当日心境的真实写照。诗的后两句以落花为喻,表明自己的心志,在形象的比喻中,自然而然地融入议论。“化作春泥更护花”,诗人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鸦片战争爆发后,他多次给驻防上海的江西巡抚梁章钜写信,商讨国事,并希望参加他的幕府,献计献策。可惜诗人不久就在丹阳书院(年仅50岁),无从实现他的社会理想了,令人叹惋。这首小诗将政治抱负和个人志向融为一体,将抒情和议论有机结合,形象地表达了诗人复杂的情感。龚自珍论诗曾说“诗与人为一,人外无诗,诗外无人”(《书汤海秋诗集后》),他自己的创作就是最好的证明。追问:要的是25课和30课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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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那小子 第二季》
导演: 赵婧、杨晓雪
主演: 陈学冬、钱枫、于小彤、武大靖、大张伟、李维嘉、刘欣然
类型: 家庭、真人秀
制片国家/地区: 中国大陆
语言: 汉语普通话
首播: 2019-05-02(中国大陆)
集数: 12
单集片长: 80分钟
又名: My Little One S2
湖南卫视亲情观察成长励志节目《我家那小子》第二季将于5月2日晚十点回归,并将延续上一季节目模式,由李维嘉、大张伟、欣然继续担任情感观察员,与嘉宾的妈妈团共同了解小子们的独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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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险更名不是必须去原办理保险公司。

按照我国车险的相关法律政策,车辆保险变更必须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这既是对车主权益的保障,也有利于保险公司工作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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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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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新离婚法全文

第四章 离 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⑤ 法律上住宅的定义是什么什么是住宅

只要是供一家人生活起居,对外相对隔离的房屋,都是法律意义上的住宅。

⑥ 寻山东电视台《派对》中田晓蕾、赵婧的写真或是生活照

http://blog.sina.com.cn/xiaoleiangel 田晓蕾的博客,照片里边有。
http://blog.sina.com.cn/tianai512 赵婧的博客

⑦ 法院二年执行不了案件有什么规定

1、申请执行有期限,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2、何时执行完毕,则没有时间上的硬性规定,这主要是为了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换句话说,执行可以中止,不轻易终止。只有符合相关条件,执行才可以终止(通俗讲就是结束了)。 3、新《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执行的规定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这么一说而已,不执行时并无硬性制裁措施)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第二百三十一条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第二百三十二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 第二百三十三条 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第二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的执行,适用本编的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第二十章 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中国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五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第二百四十六条 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四十七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第二百四十八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 第二百四十九条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第二百五十条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五十一条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五十二条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二章 执行中止和终结 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二百五十八条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本回答由法律法规分类达人 赵婧推荐

⑧ 办理分公司时,房屋租赁合同还用总公司法人签字和盖章吗

你好。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此外,设立分公司是总公司的行为,理应用总公司法人签字、盖章。

⑨ 二南开毕业优秀学生及事迹

二南开优秀学生赵婧:被8所美国大学同时录取
一下子拿到华盛顿大学、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俄亥俄州立大学哥伦布分校、匹兹堡大学、佐治亚大学等美国8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她就是来自天津市第二南开中学高三英语特长班的赵婧,今年8月中旬,她将飞往位于美国太平洋西北地区的西雅图华盛顿大学攻读本科学位。
“能进入世界大学排名22位的华盛顿大学这种一流高校。我最大的感触就是,又是一个新的开始!”要说起参加美国高考这个想法,赵婧是在去年4月份开始付诸行动的。“我通过网络沟通了解到,美国的大学更注重实践。而我更喜欢在实践中学习这种方式。我喜欢自学,平时喜欢看课外书,刚开始着手准备ACT时,有意识地读英文版课外书,开始感到读起来挺吃力的,但后来就开始适应了喜欢了。我最喜欢政治和历史,也很喜欢英语。”
“我从资料中了解到,我即将就读的华盛顿大学比较知名的专业是计算机和医学,我在选择专业时可能会选择经济学,将来的职业理想是做人事主管。从网络上通过华盛顿大学在读学生了解到,那里学习很紧张,我一定会珍惜时光努力学习的。”
“其实,中国学生参加美国高考还是挺占优势的,只要英语成绩好,数学考试要比国内高考难度小。我认为,如果有这个条件,还是应该出去闯一闯,看一看,锻炼一下自己,学一些先进的东西回来。”
班主任说:赵婧让人放心
作为赵婧的班主任,天津市第二南开中学高三英语特长班于蕾老师告诉记者,“赵婧以前在班里的学习成绩很好,总是在前十名左右,如果不去参加美国高考,而是在班里正常学习准备国内的高考,赵婧考上一本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赵婧以前是班里的班长,她的自我管理能力很强和独立自学能力都很强,对学习总是有自己的长期规划和短期计划。”
参加这种美国的高考后被美国大学录取,在于蕾老师的学生中还是头一个。“ 赵婧考到美国大学的这种途径,是提前与国际接轨的一种趋势,对于学习成绩好、独立生活和学习能力强的学生,完全可以去提前尝试,这也是成材之路的一种很好的途径。在参加和准备ACT考试的一年时间里,要经过很多项严格的考核。”对于赵婧的美国读书之路,于蕾老师非常放心。

⑩ 赵婧这个拼音怎么打

赵婧的拼音:zhào jìng

拼音,是拼读音节的过程,就是按照普通话音节的构成规律,把声母、介母、韵母急速连续拼合并加上声调而成为一个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