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请明星代言人应该怎么操作找什么公司

你好,一般找 明星代言,都是直接找到他们的经济公司,然后跟他们的经纪人谈的,谈合作方式 ,价格,周期,付款方式,违约处罚,负面影响消除等等。
祝你顺利,如果对回答满意,请点赞,这年头助人为乐也不容易,鼓励鼓励热心人~~~~~~~

㈡ 佳能相机最新广告的配曲和代言人

莫文蔚代言来中国地区佳能IXUS系列自数码相机
成龙代言佳能EOS数码单反系列产品
渡边谦代言佳能EOS数码单反系列产品。
佳能(Canon),是日本的一家全球领先的生产影像与信息产品的综合集团,从1937年成立以来,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佳能已将自己的业务全球化并扩展到各个领域。佳能的产品系列共分布于三大领域:个人产品、办公设备和工业设备,主要产品包括照相机及镜头、数码相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广播设备、医疗器材及半导体生产设备等。
佳能总部位于日本东京,并在美洲、欧洲、亚洲及日本设有4大区域性销售总部,在世界各地拥有子公司200家,雇员超过10万人。

㈢ 什么是形象代言人的使用方式啊

形象代言人的类型及功能
总体而论,目前的形象代言人可以分为两类,即高可信度型和低可信度型。

高可信度型代言人是指具有一定公信力、影响力与传播力的公众性人物,他们一般是某个领域的名人、专家或权威。如演艺界的歌星、科研界的学者等;一般说来,高可信度型代言人的功能在于它能够以极强的说服力与号召力来传播品牌的价值内涵,对于一些高卷入的产品品牌,宜采用此型。如价值不菲的世界名表OMEGA聘用超级名模辛迪·克劳馥作代言。

低可信度型代言人则指公众影响力较低的、不知名的普通人物或卡通造型,他(它)们来自生活与工作的各个领域,是广大普通受众的代表或熟悉的对象。低可信度型代言人虽然应用较少,但是却有它独特的一面:它力求还原于生活现实,以平凡诉求的手法拉近与广大受众的心理距离,从而达到告知与说服的目的,此类型若应用得当,其效果不逊于前者。如步步高无绳电话就是以一造型独特、话语俏皮的普通人为其形象代言人,受众记住了步步高,也记住了这位总爱叫“小丽”的男人,甚至在听到“小丽啊”三个字时,我们会立马想到步步高。在时下名人明星广告漫天飞舞的背景下,以凡人代言模式打入市场,往往能起到出奇制胜的效果。

形象代言人的设计
选用形象代言人收益与风险同在。在品牌建设中,选形象代言人并非一拍脑袋的事,而是一种策略与系统工程。如何选用符合品牌定位的“潜力股”?如何最大限度发挥形象代言人的峰值?如何规避使用形象代言人的风险?当风险出现时,如何采用挽救措施?是每个企业选用形象代言人时不能回避的问题。

(1)代言人同品牌的个性相一致

个性是品牌的灵魂,它体现了品牌的价值内涵,也就决定了品牌拥有的不同消费群。比如力士的品牌个性是高贵,万宝路的个性是阳刚、豪迈。同样,代言人也有不同的个性,有的成熟稳健,有的青春时尚……代言人个性同品牌个性吻合一致是品牌传播效果优化的关键,两者只有协调一致,精准对接,形象代言人才能很好地演绎出品牌的个性内涵,互相辉映,为品牌形象增光添彩;如果两者不一致甚至相悖,只会稀释甚至损害品牌形象,还会失去一部分品牌忠诚者的心。

随着奥格威先生的“品牌形象”观念的引入及风靡,品牌个性大战也风起云涌地在各个领域中展开了。在美国,最早的品牌个性大战要算万宝路香烟和云丝顿香烟两大品牌:万宝路香烟和云丝顿香烟在包装、色彩、口味上极为接近,然而因为围绕品牌个性选用代言人的不同策略而命运迥异。万宝路以西部牛仔为形象代言人,其形象长久而集中地表现出一种自由、奔放、原野和帅劲,从而使消费者容易识别,并在感情上产生认同与偏好。反观云丝顿,却因为品牌个性模糊,代言人选择不伦不类,致使品牌识别传播不力,导致市场竞争力一蹶不振。

品牌个性与代言人个性的吻合是品牌传播效果优化的关键。如前所述,代言人个性千差万别,或沉稳老练、或青春活泼、或温文尔雅、或粗犷朴实。人的个性是在现实社会中塑造而成的,不同的个性折射着不同的人文精神和个体价值;品牌个性也产生于社会,它是整个市场价值肌体上的一个细胞,是企业经营理念和文化的无形缩影。品牌个性欲复归社会与市场,获取立足市场的能量,就必须找到与之匹配的符号载体,这个载体就是形象代言人。只有品牌个性与代言人个性准确对接,才会产生传播识别的同一性,有效地树立和强化该品牌在公众中的独特位置。例如可口可乐与其代言人的组合就符合个性对接原则:可口可乐品牌个性彰显着自由、奔放、热情、永远执着和永远年轻的因子,其代言人一贯为青年喜爱的新生代偶像如谢霆锋、张震岳等,他们浑身无不散发着青春活力,较好地吻合了品牌个性的要求,可口可乐的品牌形象因此能长久地保持鲜活的感召力。反观创维电视以前推出的一则广告,却以古代皇帝唐明皇(刘威饰)来推荐:“朕心满意足!”的电视机,且不说时代落差产生的别扭,皇帝的高高在上的威严冷俊和创维倡导的实用性、平民化个性亦背道而驰。与此类似的还有武则天(刘晓庆饰)与TCL王牌的组合,也属一种错位的对接。

(2)营销目标区域化与代言人细分化的协调不同类型的企业

不同特色的产品,在运用代言人时,应首先从本企业的营销目标区域出发来考虑代言人的选择。现在的市场区域化特点越来越突出,不同地区的消费者有着不同的消费观念、消费模式和经济文化背景,企业营销策略应该因地制宜,不能搞“一刀切”。与之相应,代言人的选择亦因应境而异。据调查显示:名人广告中会出现同性相吸的倾向,即女性消费者偏爱女性广告名人,而男性消费者则偏爱男性广告名人。

名人影响虽大,但亦有其“力所不及”的地方,甲代言人的影响力在A营销区最大,则用之;乙代言人在B营销区影响力很小,则弃之。因此,对代言人的细分化也就显得格外重要。代言人细分指标应包括:性别、年龄、职业、个性、国籍和地理区域等等。例如百事可乐在其全球化营销策略中,就针对亚洲地区的目标消费者的特点,选用了在本地很有影响力的歌星郭富城、王菲作代言;而在欧美地区,则选用了拉丁巨星瑞奇·马丁和珍妮·杰克逊为代言人。四人皆谓名人,可试想一下两两对换,其广告效果会如何呢?

由此可见,我们的企业在市场进程当中,要把握好营销目标的区域化研究,了解区域受众的生活价值观,同时也要追踪社会新潮,分析名人明星的动向及特点,找到营销目标与代言人之间的最佳结合点。

(3)产品生命周期与代言人

品牌是恒久不变,而且应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愈见生命力。可是品牌之下的产品,是发展变化的。这种变化不但体现在种类的增加和产品线的延长上,也体现在单体产品本身生命周期的变化上。产品生命周期包括导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

与之相似,代言人的人气也会有一个萌芽、成长、鼎盛和衰退的发展历程。由于急功近利思想的促动,企业往往都是选择处于人气鼎盛阶段的代言人。这种策略有待商榷。因为各个企业的代言产品所处的生命周期不同,有的处于导入期,有的则已经进入了衰退期。如果在产品的衰退期用一处于鼎盛期的人代言,巨额的费用支出将随着产品“退市”而付诸东流,企业所期待的品牌塑造效果势必差强人意。聪明的企业主目光敏锐,他们能找准二者的最佳结合点,如当产品处于导入期时,一般采用人气极旺的明星,以期迅速扩大品牌知名度;而当产品进入成熟期后,则会考虑换用一些有潜质的新星,让其来延长产品的市场生命。

一般说来,代言人与产品之间的关系在受众心中的映像越是牢固,说明该广告越是成功,一旦该代言人的知名度和人品下降,产品品牌形象必将受损。因此,企业主对于有潜质而又处于成长期的产品,应尽量避免请那些人气处于鼎盛期后或处于衰退期的代言人。

(4)代言人新模式

美国天高国际广告公司(BBDO)在为客户寻找代言人之前,要首先调查产品的“使用者形象”,即目标消费者心目中所认为的一个品牌使用者的形象。然后再依据量化统计结果而确定选用与品牌最相关的亲和性指数最大的“使用者形象”为形象代言人。

BBDO的这一模式给我们一个启示:代言人不一定非得是现成的,他可以人为“组合制造”,这样就开辟了一条非名人明星的代言路线。例如,某一眼镜品牌,依据“使用者形象”调查得知,该品牌的消费者应该是白领工薪族,那么广告公司就可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各种元素组合成“原形”,并在传播中将其与品牌形象有机融合。所谓成功的凡人广告、新人广告也就是这样产生的。

卡通造型代言也不失为一种模式。例如,IBM为了改变其在欧洲客户中的陈旧形象,推出了有着长长绒毛和明亮粉红色尾巴的顽皮、合群的“红豹”卡通形象,希望以此体现IBM友好、积极、主动、亲切以及强调服务的新形象。“红豹”最初是法国GGK广告公司为欧洲用户推荐IBM的新产品ThinkPad牌笔记本电脑而创意设计的,这一可爱的卡通形象一反欧洲计算机专业杂志和一般商业杂志广告的枯燥单一,而以亲切的姿态邀请读者参与进来。由于别出心裁的“红豹”形象引起了欧洲人的强烈兴趣,如今它以成为IBM在欧洲所有城市推广活动中的重要内容。

(5)代言人“一夫一妻制”

打开电视,我们常常发现某代言人刚在甲地作完A广告,一下子又跑到乙地作B广告。代言人日渐频繁的“走马客串”,使得广告市场一片红火。然而,这些代言人“一女数嫁”、四处“作秀”,同时为多家企业的多种产品作广告,在使自己成为广告明星的同时,却使得其代言品牌在受众心目中的印象日趋混乱模糊。这种现象开始引起业内人士的关注了。

有鉴于此,对于企业而言,在找代言人时,不但要分析其人气、个性、区域化影响等因素,还应考虑他的专一度,即是否对本品牌“忠贞不二”。如果发现对方有“不忠行为”,则应立即PASS掉,另寻他好;对于代言人来说,应本着自重自律的态度为契约方着想,在法定合同期内严守“一夫一妻制”。其实,明智的代言人会对选择自己的商家也有所选择,不会轻易接受他人的“殷勤”,否则一旦产品质量或商家信誉出现问题,将会损坏自己的形象,败坏自己的名声。

关于代言人与企业之间的契约形式,业内目前尚无一个统一的标准,常出现违约而使合同成为一纸空文。因此,代言人市场的规范与完善,还需要政府与行业组织的通力合作,加快该领域的标准化、法制化建设,使企业和代言人能结成一个和睦、稳定的“家庭”。在当前情况下,至少要防止近亲中的“一夫多妻”现象的发生,即不允许同一代言人同时为同一产品类别的多个品牌作代言。

(6)摆正品牌与明星的主次关系

如果请明星做广告,消费者只记住了做广告的明星,甚至记住了明星的一言一行,就是记不清是什么品牌,明星的光芒遮住了品牌,品牌沦为衬托明星的绿叶,这无疑是名人广告的失败。

名人广告虽然需要明星参加,但广告中的真正主角应该是品牌或产品,明星只是道具。所以企业在请明星代言广告时,一定要摆正品牌与明星的主次关系,避免喧宾夺主,本末倒置,将名人广告做成明星个人秀,再大牌的明星也必须服务于品牌。

代言人是品牌塑造中的一把剑,企业能否运锋无阻、所向披靡,不但要剑术高明,而且剑本身也要锋利。只有好剑配上技高一筹的剑客才算是完美组合。企业在品牌塑造过程中,应当认真研究代言人、选好这把剑,并练好内功,善用策略与技巧,才能在市场的搏杀中游刃有余、节节胜利!

形象代言人的选择
现代企业聘请品牌代言人已经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聘请品牌代言人已经成为一种为企业广为接受的品牌传播手段,近几年来,国内家电业也掀起一股品牌代言人热潮。美的选择韩国女星全智贤、创维签约女子十二乐坊、华凌选择香港Twins组合,LG空调选择金喜善、超人选择胡军、帅康选择杨丽萍、康佳选择张曼玉、东菱选择徐静,亿家能选择陶虹,皇明选择杨扬……,品牌代言人与企业越来越强烈的相互影响力,使企业愈来愈热衷于聘请品牌形象代言人,希望借助品牌代言人的力量来带动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将品牌代言人的实力、影响力的大小直接转嫁到企业身上。

目前中国国内只要拥有一定实力和优势的厂家,都会选择一些社会大众明星作为品牌的代言人。各家电厂商、经销商都想利用代言人传播品牌的企业形象,从而实现以小博大的目的,同时也是为了给品牌贴金。众多企业对代言人的期待似乎太重了一些,其实企业与代言人之间到底谁是谁的载体还不一定呢,现实中又有几个品牌因为形象代言人而让消费者记住和品牌提升了,真正达到了以小博大的目的!企业所倚重的代言人的知名度究竟能对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带来多大的提升?代言人真正的意义和价值又在哪里?这些问题的答案好坏取决于一开始的代言人选择,也就是说选择的形象代言人是否合适就决定了后来代言的结果。没有良好的开端不可能有美好的未来。

那么什么是选择代言人的开始?就是明确自己想要什么、自己能否承受,这就是选择工作的开始。

选择代言人需要考量的因素有很多,如:男星、女星;代言人的知名度、风格;代言人的口碑、年龄;代言人的知名区域、领域;企业的规模、产品;市场规模、区域;品牌定位和知名度;企业广告投入规模;品牌的目标对象和产品消费对象。这么多的因素可以排列组合许许多多的方案,经常让企业无从选择,这人行,那个也好,另外一个也不错,最后往往可能还是凭决策者的主观喜好决定,不可能产生一个让消费者喜爱的形象代言人而提升品牌现象和产品的畅销。部分企业过多强调什么企业的风格和代言人的人格一致啊等等理论原则,缺乏考量企业实际的情况,理论的选择方式大多是策划人的自我感觉和说词,特别是对发展中的中小企业和品牌而言,是不利于选择到合适的代言人选。我认为选择代言人一定要认识到不同的品牌阶段应该有不同选择原则和对象,明确了这点就方便的进行合理和谐的配对,去成就企业以小博大的目的,提升品牌的影响。合适的就是对的,目标消费者喜欢的就是好的!

用“神”方式解读这个问题,选择企业形象代言人最重要的原则是明确企业发展的阶段、品牌目标以及能够承受的费用,找到合适、合理、合拍的品牌形象代言人。

选择企业形象代言人的策略就是新奇制胜,匹配为上!

对于处在发展扩张阶段中小企业,品牌知名度不高和经济实力不够强大,选择代言人的首要因素就是代言人的人气和价格,以及粉丝群的多少和出境率的高低,而不是追求所谓明星的大众知名度,因为企业没有足够的投入去支撑大知名度代言人(一线明星)的费用和宣传推广费用,你不顾企业发展阶段和承受能力,企业片面强调代言人的知名度,最后就偏离了本来的目的,非但没有能有效的提升品牌形象,反而因为投入太高使企业损失了支撑企业发展的命脉而走下坡。如果我们考虑到企业的现状和品牌的发展目标,改去选择阶段性、区间人群认知度高的“非一线”明星,企业和代言人相得益彰,互补互利就可能产生以小博大的效果,因为这类代言人的费用低,同时有比较高的出镜率和忠实的粉丝,可以弥补企业广告投入的不足:同时他广泛的粉丝群可以带动产品的销售,所谓一举两得。

如迪比特选择郑秀文做形象代言人,由于代言人的成熟形象和新品牌的体质不尽符合,没有产生应该的提升效率,结果没有使企业发展壮大。

许多发展中的中小企业选择周润发、梁朝伟等大牌一线明星做代言人,没有一定的费用去支撑宣传费用,消费者能看到的就几个平面的大头形象,一般不会产生很好的品牌联想,也就无法达到快速提升品牌的初始目的,因为小头戴大帽大反而被大明星的气势所掩盖,没有引起消费者从形象代言人到品牌的联想,记住了明星而没有记住品牌,可能巨额代言费用就打了水漂了。

超人集团的SID超人剃须刀形象代言人——胡军,从形象气质和硬朗男人来看,可以充分体现出超人剃须刀的品牌特征,也可以很好的传递提升SID超人品牌形象,但由于胡军的在目标消费者的知名度以及他的出镜率不够高,加上发展中企业的广告投入也没有达到应该的水平,其代言人的品牌提升效果就不够高。超人选择胡军的重点放在了形象气质和品牌特质的吻合上,缺乏的是代言人出镜频率对代言品牌的自然提升,也许是超人的品牌广告宣传提升了代言人的曝光率。假如当时选择超女做形象代言人,超人超女的名字联想协调,超女的高人气和高出镜率,加上用女人代言男用产品的非常规逻辑创意,完全可能吸引各占50%的目标男女两类消费者,更快更好的带来产品的畅销和品牌知名度的提升。这就是所谓的“新奇制胜,匹配为上”原则!

对于大型成熟的大企业大品牌来说,此时企业具有足够实力进行广告推广宣传,已经有知名度的品牌需要的是美誉度的提升和知名度的维持,无需依靠代言人人气和出镜率来协助宣传,他最需要的是打造代言人品格和品牌形象的完美和谐。选择形象代言人时对于代言人的气质特征、大众知名度、甚至是品格修养就成为主要考量的第一因素,

如实力品牌联合利华一贯选择国际明星代言,她的广告宣传甚至可以打造出国际明星,只要代言人的形象气质能够吸引消费者。康佳产品和戛纳影后张曼玉首度签约康佳后,她的优雅、从容与时尚不但成功跨越了东西方的文化和审美差异,也与康佳诉求的品牌路线配合得相得益彰。与此同时,康佳授予张曼玉“国际形象大使”的称号,显示了康佳要走向国际的决心。许戈辉与海信牵手,疑许戈辉只是在南方比较有名,而在北方却知名度不高。这次给名企海信担当代言人,说不定还会在北方火一把,有人开玩笑说到底是海信付费给许戈辉还是凤凰卫视付费给海信还真不好说呢,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许戈辉的形象气质会给海信带来品牌魅力的提升,海信的实力也可能会在北方造就一个国际明星许戈辉。

古今中外,确有凭借其品牌代言人一炮走红的,也有受代言人的牵连而从此萎靡不振的,更有只记住了代言人的明星相,却忘记了核心品牌的尴尬事。为此企业在选择形象代言人的过程中必须考虑重点的企业体质因素,不要因为他知名度高,不顾自己的实力,盲目高攀。花上千万巨资请明星做广告而忘记了企业产品发展的投入,也许一时的巨大投入可能在短期内会使知名度上升、销量上升,但短时间的销量上升并不意味着可以长期占领市场,往往是使产品品牌昙花一现。同时大明星所具有的魅力和影响力反而会掩盖住小品牌本身所具有的“魅力”,在大明星光鲜亮丽的外表形象下却凸显出一个空泛的品牌理念,企业家应该注意在选择代言人时避免小头戴大帽子,因为这样品牌非但不能装大反而可能被压垮。这种明星广告战略更注重的是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促销产品,企业需要同时提高产品的质量来配合品牌现象的提升并举,做一个成功的百年品牌。

企业形象代言人的选择必须是考量自己的品牌体质,再寻求合适的目标,就像我们找对象一样,合适、彼此能够共同进步才是根本,不要有附龙攀凤一步登天的妄想。企业和形象代言人的关系就像老板和职业经理人的关系,只能够相互依存,携手共进。

㈣ 如何选择合适的明星代言

明星代言不仅受大企业青睐,中小企业也希望通过明星代言变成“金凤凰”。由此可见,明星代言势不可挡。
明星代言有三大好处。一是,借助明星的知名度迅速提高品牌的知名度;二是提高产品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品牌形象;三是,显示企业实力,鼓舞代理商、合作商以及员工士气,增强企业凝聚力。
明星代言作用毋庸质疑,但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明星代言选择不好也会引火上身。
选择明星的六大注意事项
品牌内涵要与明星公众形象相符。品牌有知名度、美誉度、忠诚度和品牌联想四方面组成,在选择品牌代言人时必须综合考虑这四大因素。品牌在选择代言人时,不能只考虑明星人气,还要让品牌内涵与明星形象相吻合,否则会降低品牌的美誉度和品牌联想。其次,明星的公众形象与本人的实际形象是两码事,它受影视角色、新闻炒作等方面影响较大。E百分学习机选择何炅做形象代言人就是一大败笔。虽然著名娱乐主持何炅是一名大学老师,但这一身份不被百姓了解。哪位家长会选择“天天领着孩子玩的明星”推荐的学习机,这与学习机的功能和家长倡导的勤奋背道而驰。
明星年龄要与目标受众吻合。产品不同,目标市场有所不同,被传播的消费者就不同。明星选择时不能产生代沟,否则会降低广告传播的效果,甚至引起消费者腻烦。喜之郎果冻本来是卖给儿童的,真不明白,为何选择了看上去四十岁的那英做代言人?年轻充满活力的周讯竟然出任乌鸡百凤丸的代言,肯定有中老年妇女会问:“小毛孩子,你懂什么是妇科病吗?”
明星不能有恶性绯闻。明星离不开绯闻,就象我们离不开饭。没有绯闻的明星少的可怜。但选择明星时,要防止明星的恶性绯闻。一旦公众对明星人品产生怀疑,势必株连所代理品牌。比如,前几年赵薇接连爆发“日本军旗事件”、“踢孕妇事件”等,她所代言的夏新手机销量也迅速下滑。
明星代言品牌数量不宜多。在与明星代言合作时,一定要考察好该明星目前代理的品牌数量。如果一天到晚,各个频道都在播同一个明星的不同品牌广告,那么各个品牌间肯定产生信息干扰,使传播效果打折。中国十佳策划机构——合效策划认为,明星同时热播的品牌广告数量不能超过4个。像李宇春那样同时“一女嫁七夫”(同时代言可乐、电脑、牙膏等七个品牌),不得不导致可口可乐迅速撤掉刚播出的李宇春版广告。
代言费用与广告投放成比例。广告投放费用要与自己的市场网络成正比,要与明星的代言费用成正比,否则资源不匹配,会导致浪费。全国市场才有资格选择一线红星(费用在200万/年以上)。如果只做了几个省,建议选择100-200万的明星。如果单省市场覆盖率较好,可以选择50-100万的明星。只操作几个地级城市,可以选择10万以上的明星。一般代言费用与广告投放费用比例不能高于1:10,也就是说选100万身价的明星,广告投放费用最少要有1000万。如果只是请个明星充当招商门面,目的在于圈钱,那么另当别论。
明星选择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选择明星代言时,除了注意以上选择标准外,在合作的前前后后要注意以下事项:
明星代言决策要防“一言堂”。明星代言一般都是企业的大事,事关企业形象和发展,老板等重要决策人都会介入。经常会出现老板根据自己的喜好定明星代言人的现象。正常的选择程序应当是由市场专业人员先研究,后重点推荐符合条件的明星,经测试符合目标受众消费心理后,由老板定夺。
谈判中不要随意吹嘘明星。与明星或经纪人谈合作价格时,企业不要随意赞美明星,否则只能抬高合作价格。明星也是人,不要把他们抬的太高。如果价格一时降不下来就“冷却处理”,效果会更好。
创意拍摄不能过分迁就明星。明星一般个性十足,大牌明星更牛,有时会随意更改创意和拍摄镜头。不要过分迁就明星,否则企业花了大钱请来个爷,最后把精心策划的创意改的面目全非,影响了你的销量他可不负责。
播放后要随时跟踪明星动态。广告片播出后要随时关注明星的商业活动、影视新作和健康状况,以便企业及时采取相应对策。著名笑星高秀敏的去世,她代言的隆力奇广告选择了在第一时间撤下该广告。此外,一旦明星出现恶性事件影响到品牌形象,企业应当及时作出广告投放调整。

㈤ 当形象代言人需要什么

品牌形象代言人的概念与特点
所谓品牌形象代言人,是品牌战略者们聘请或塑造的,能让人们通过对其知名度、职业、形象、个性、品行的联想,产生对某种品牌美好印象的人。品牌形象代言人有以下特点:
1.品牌形象代言人既是一种传播信源,同时又被当成一种传播信息。他(她)首先是营销传播者,是以一个可信度或者专业性或者喜爱度较高的传播者面目出现在观众面前的。他(她)是靠“参与”这种行动本身作用于消费者的,而公众形象和名气只是保证其能够扮演这一角色的条件。如果仅仅只是扮演传播者角色,则主要考虑其名气,至于名气与产品、品牌形象之间的内在联系,则在其次。这时,他(她)起的主要作用,是对传播活动本身及产品或品牌的可靠性、被消费者认可后的“公证”与“背书”。
但是,在营销传播中,品牌形象代言人的公众形象、名气主要是“被”当成信息在传播。他(她)的音像资料或现场活动被当成传播的“提示物”,本质上与品牌的图案等标志物没有区别。在营销传播的大部分时间内,品牌形象代言人并不必亲自到场。发挥传播作用的是他(她)的肖像、音像资料,这时候,他(她)并不是真实的“人”,而是一组信息。即使在这些肖像或音像资料中,他(她)主要不是依靠说教来劝服消费者,而是依靠自己的公众形象、名气来征服消费者。在营业推广、公关活动中,则他(她)既是作为传播者进行营销传播,又被当成信息来传播。虽然亲自到场,但他(她)的活动是被导演的,他(她)不必像公司员工那样亲自进行说明工作。他(她)取得收入主要不是靠即时劳动,而是靠过去的劳动或与生俱来的外貌、声音、体形,也就是说,主要依靠知识产权或肖像权来取得收入。
2.品牌形象代言人发挥作用的机理是情感移植。即通过对品牌形象代言人的形象或活动的感知,消费者将对他(她)的好感转移到他(她)所代表的品牌上,正所谓“爱物及乌”。这里,他(她)充当的是意见领导者角色,影响的是喜爱他(她)的特殊群体。如果品牌形象代言人不能引起目标公众对品牌的美好联想,那么即使品牌形象代言人的名气再大,形象再好,也没有真正起到“品牌形象代言人”应有的作用,至多起到了传播者的作用。
3.品牌形象代言人是有生命周期的。品牌形象代言人传达两类信息,一类是作为凝固的广告肖像或表演形象,属于“显性信息”,可以保持不变;一类是品牌形象代言人的“知名度、职业、形象、个性”,这些属于“隐性信息”。“隐性信息”不是通过广告或活动直接传播的,而是通过观众观看广告活动回忆起来的。观众获得这些“隐性信息”的渠道不是广告或活动,而是公共传媒。人们接受这类信息时,不是作为营销传播中的接受者,而是作用公共传播的接受者。作为公共传播中被传播的信息,“品牌形象代言人”变成了现实生活中真实存在的有生命的人,他(她)的知名度、职业、形象、个性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知名度会变大或变小;职业会发生转移或专业性发生变化;外貌、体形、声音会改变,公众形象会随着媒体的喜好或个人品行的变化而变坏或变得更好。这些变化都会直接影响到人们的感知效果。
品牌形象代言人的作用
通过代言人传播信息是现代传播的重要特点。现在,形象代言人在许多传播领域被广泛使用,如国家旅游业的形象代言人、企业形象代言人、事业单位形象代言人、行业形象代言人、某项活动形象代言人、产品形象代言人等等。从“品牌形象代言人”的涵义看,其作用应当是:引起品牌形象联想、体现品牌个性、造成品牌识别、增加品牌权益。但是,实践中,往往会超出这一范围,被“利用”于其他目的,甚至主要用于其他目的,如宣传产品的具体功能。现分述如下:
1.传播产品的具体功能特征。通过品牌形象代言人的语言、动作来直接说明产品的具体功能特征、能给消费者带来的利益。这时候,品牌形象代言人充当的是传播者的角色(虽然扮演的角色看起来可能像顾客),他(她)主要通过“说”或“演”来传达吸引消费者的产品信息,而他(她)自身的“形象”传达的信息是为了证明前面的信息的“可靠性”、“可信性”。这不是品牌形象代言人基本作用,这时候他(她)甚至不能被称作“品牌形象代言人”,至多是“做广告的名人”。因为此时他(她)与品牌的形象没有内在的一致性,不是作为“品牌形象的代表”这一信息发生作用,而主要是作为的信源发挥传播作用。当然,在利用品牌形象代言人进行传播的历史进程中,这种作用始终会有所体现,只是强弱程度不同而已。
2.通过展现形象本身,让观众产生对品牌形象的联想。这时候,品牌形象代言人是“被”展现形象,他(她)对产品的具体功能特征介绍的不多,甚至没有介绍,主要是充分消费者的角色,把产品的特性具体化,体现产品定位,将产品定位于喜爱自己的特定消费者群体,强化品牌效应,引导消费时尚。这一作用体现了“品牌形象代言人”的本源含义。
3.通过展现“品牌形象代言人”的鲜明个性,让观众联想品牌的独特个性。品牌个性是品牌形象传播的进一步发展。品牌个性与品牌形象的不同在于,品牌形象是消费者通过接受各类传播信息后自然形成的一种整体认知,它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出现是必然的,只是“好”与“差”的区别。传播者要做的是控制其向好的方向发展;而品牌个性则不可能通过消费者的自然认知形成品牌个性。它在消费者心目中存在着“有”与“没有”的问题。也就是说,品牌个性必须经过传播者有意识地重点强调才能在消费者心中形成。因此,要形成消费者心目中的品牌个性,必须找到特点鲜明的“提示物”(或象征物)。这个提示物可以是核心图案或主题文案,也可是个性特征鲜明的人,或者几个方面的配合。
4.造成品牌识别。品牌识别是一个系统,“品牌形象代言人”的形象则是一个很容易辨认的“联想物”,这种“联想物”是有形与无形的结合,是区别于其他品牌的重要标志。
5.增加品牌权益。品牌形象代言人主要作用是广告宣传。广告除了促进销售的作用,更是在为积累品牌资产投资。品牌价值作为一种无形资产,来源于品牌联想及专利、商标等独有资产。品牌价值是以消费者心目中的品牌形象为基础的,企业为了塑造品牌形象所推出的代言人一般为社会名人,他们或许是演艺明星,或许是体育明星,总之知名度很高,并有不同程度的美誉度。由这些名人来介绍品牌,就能够吸引公众的注意力,使消费者意识到这些品牌的存在,有利于扩大品牌知名度。同时,公众对广告中名人的好感会转移到他们对广告和品牌的态度上来,使原来中性的品牌态度向积极的方向转化,从而形成积极的品牌联想。社会名人作为代言人常常会无形之中提高消费者对品牌的质量知觉,从而提升了品牌形象,增加顾客的心理利益。
当然,在具体的案例中,品牌形象代言人的各种作用可能兼而有之,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品牌形象代言人策略
1.明确传播的诉求重点。营销传播的最终诉求点是达成交易,但这显然不是“品牌形象代言人”的作用所能达到的。根据品牌形象代言人的作用范围,使用“品牌形象代言人”诉求点主要有三个:让顾客熟悉产品功能、引起品牌形象联想、造成品牌个性崇拜。在一项决策中,三个诉求点可能兼而有之,也可能只有一项或两项。但是,在一个广告中,品牌形象代言人表达的诉求点不能太多,否则诉求越多,效果越差。诉求点应当是能引起观众群体共鸣的敏感点,让代言人什么都讲,反而起不到应有的效果。
2.确定品牌形象定位。如果传播的诉求点是让顾客熟悉产品功能,则不必考虑品牌自身的形象、个性;如果诉求点是引起品牌形象联想、品牌个性崇拜,则要确定品牌的形象、个性应当是什么。一个品牌的形象应该是什么,个性特征如何,牵涉到品牌形象的定位。即决定品牌将在什么样的群体中能获得什么样的竞争能力。通常要考察以下几个方面:产品特征、产品比较性差异、品牌以往形象基础、相对价格、消费群体定位、消费习惯与使用方式、消费群体文化心态、生活方式等。可以通过对以上每一个方面的研究,得出品牌形象应具备的各个要点。品牌形象定位同时也是形成品牌个性的重要因素,它直接地或通过广告媒介塑造品牌形象,促进顾客的购买行为。
3.确定“品牌形象代言人”的选择标准。诉求不同,选择品牌形象代言人的标准也不同。对于主要介绍产品功能的“代言人”的选择,应当根据将产品特征、市场营销状况与代言人的个人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对于需要体现品牌形象的“代言人”的选择,应当注意考查代言人的公众形象,代言人的自身因素是否与品牌形象、目标市场相匹配;对于体现品牌个性的“代言人”的选择,除了考查代言人的公众形象,自身素质与品牌形象、目标市场是否相符合外,还须考查代言人的个性与品牌个性是否相符。
4.合理分配代言人的出场次数。名人容易引起观众注意,但如果名人不注意自身的“尊贵”,每时每刻都与人见面,而且喋喋不休,总会引起人们的反感。根据观众的这种心理,有研究提出,在同一种媒体上,以一周为周期,广告投放频率不宜超过三次。第一次引起观众的注意,第二次引起观众的兴趣,第三次引起观众的行动取舍。总之,应以出场次数不引起观众反感为宜。
5.整合传播,保驾护航。代言人主要用于广告,而广告只不过是营销传播的组成部分之一。虽然消费者看得最多的是广告,但是,消费者在实际的消费中还是能感受到产品、渠道、价格、服务等,这些因素可能比广告起的作用更大。为了确保营销效果,应当在请名人进行营销传播的同时,注意利用其他传播形式进行配合。

㈥ 招募代言人如何进行宣传

选用形象代言人收益与风险同在。在品牌建设中,选形象代言人并非一拍脑袋的事,而是一种策略与系统工程。如何选用符合品牌定位的“潜力股”?如何最大限度发挥形象代言人的峰值?如何规避使用形象代言人的风险?当风险出现时,如何采用挽救措施?是每个企业选用形象代言人时不能回避的问题。
(1)代言人同品牌的个性相一致
个性是品牌的灵魂,它体现了品牌的价值,也就决定了品牌拥有的不同消费群。比如力士的品牌个性是高贵,万宝路的个性是阳刚、豪迈。同样,代言人也有不同的个性,有的成熟稳健,有的青春时尚……代言人个性同品牌个性吻合一致是品牌传播效果优化的关键,两者只有协调一致,精准对接,形象代言人才能很好地演绎出品牌的个性内涵,互相辉映,为品牌形象增光添彩;如果两者不一致甚至相悖,只会稀释甚至损害品牌形象,还会失去一部分品牌忠诚者的心。
随着奥格威先生的“品牌形象”观念的引入及风靡,品牌个性大战也风起云涌地在各个领域中展开了。在美国,最早的品牌个性大战要算万宝路香烟和云丝顿香烟两大品牌:万宝路香烟和云丝顿香烟在包装、色彩、口味上极为接近,然而因为围绕品牌个性选用代言人的不同策略而命运迥异。万宝路以西部牛仔为形象代言人,其形象长久而集中地表现出一种自由、奔放、原野和帅劲,从而使消费者容易识别,并在感情上产生认同与偏好。反观云丝顿,却因为品牌个性模糊,代言人选择不伦不类,致使品牌识别传播不力,导致市场竞争力一蹶不振。
品牌个性与代言人个性的吻合是品牌传播效果优化的关键。如前所述,代言人个性千差万别,或沉稳老练、或青春活泼、或温文尔雅、或粗犷朴实。人的个性是在现实社会中塑造而成的,不同的个性折射着不同的人文精神和个体价值;品牌个性也产生于社会,它是整个市场价值肌体上的一个细胞,是企业经营理念和文化的无形缩影。品牌个性欲复归社会与市场,获取立足市场的能量,就必须找到与之匹配的符号载体,这个载体就是形象代言人。只有品牌个性与代言人个性准确对接,才会产生传播识别的同一性,有效地树立和强化该品牌在公众中的独特位置。例如可口可乐与其代言人的组合就符合个性对接原则:可口可乐品牌个性彰显着自由、奔放、热情、永远执着和永远年轻的因子,其代言人一贯为青年喜爱的新生代偶像如谢霆锋、张震岳等,他们浑身无不散发着青春活力,较好地吻合了品牌个性的要求,可口可乐的品牌形象因此能长久地保持鲜活的感召力。反观创维电视以前推出的一则广告,却以古代皇帝唐明皇(刘威饰)来推荐:“朕心满意足!”的电视机,且不说时代落差产生的别扭,皇帝的高高在上的威严冷俊和创维倡导的实用性、平民化个性亦背道而驰。与此类似的还有武则天(刘晓庆饰)与TCL王牌的组合,也属一种错位的对接。
(2)营销目标区域化与代言人细分化的协调不同类型的企业

不同特色的产品,在运用代言人时,应首先从本企业的营销目标区域出发来考虑代言人的选择。现在的市场区域化特点越来越突出,不同地区的消费者有着不同的消费观念、消费模式和经济文化背景,企业营销策略应该因地制宜,不能搞“一刀切”。与之相应,代言人的选择亦因应境而异。据调查显示:名人广告中会出现同性相吸的倾向,即女性消费者偏爱女性广告名人,而男性消费者则偏爱男性广告名人。
名人影响虽大,但亦有其“力所不及”的地方,甲代言人的影响力在A营销区最大,则用之;乙代言人在B营销区影响力很小,则弃之。因此,对代言人的细分化也就显得格外重要。代言人细分指标应包括:性别、年龄、职业、个性、国籍和地理区域等等。例如百事可乐在其全球化营销策略中,就针对亚洲地区的目标消费者的特点,选用了在本地很有影响力的歌星郭富城、王菲作代言;而在欧美地区,则选用了拉丁巨星瑞奇·马丁和珍妮·杰克逊为代言人。四人皆谓名人,可试想一下两两对换,其广告效果会如何呢?
由此可见,我们的企业在市场进程当中,要把握好营销目标的区域化研究,了解区域受众的生活价值观,同时也要追踪社会新潮,分析名人明星的动向及特点,找到营销目标与代言人之间的最佳结合点。
(3)产品生命周期与代言人
品牌是恒久不变,而且应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愈见生命力。可是品牌之下的产品,是发展变化的。这种变化不但体现在种类的增加和产品线的延长上,也体现在单体产品本身生命周期的变化上。产品生命周期包括导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
与之相似,代言人的人气也会有一个萌芽、成长、鼎盛和衰退的发展历程。由于急功近利思想的促动,企业往往都是选择处于人气鼎盛阶段的代言人。这种策略有待商榷。因为各个企业的代言产品所处的生命周期不同,有的处于导入期,有的则已经进入了衰退期。如果在产品的衰退期用一处于鼎盛期的人代言,巨额的费用支出将随着产品“退市”而付诸东流,企业所期待的品牌塑造效果势必差强人意。聪明的企业主目光敏锐,他们能找准二者的最佳结合点,如当产品处于导入期时,一般采用人气极旺的明星,以期迅速扩大品牌知名度;而当产品进入成熟期后,则会考虑换用一些有潜质的新星,让其来延长产品的市场生命。
一般说来,代言人与产品之间的关系在受众心中的映像越是牢固,说明该广告越是成功,一旦该代言人的知名度和人品下降,产品品牌形象必将受损。因此,企业主对于有潜质而又处于成长期的产品,应尽量避免请那些人气处于鼎盛期后或处于衰退期的代言人。
(4)代言人新模式
美国天高国际广告公司(BBDO)在为客户寻找代言人之前,要首先调查产品的“使用者形象”,即目标消费者心目中所认为的一个品牌使用者的形象。然后再依据量化统计结果而确定选用与品牌最相关的亲和性指数最大的“使用者形象”为形象代言人。
BBDO的这一模式给我们一个启示:代言人不一定非得是现成的,他可以人为“组合制造”,这样就开辟了一条非名人明星的代言路线。例如,某一眼镜品牌,依据“使用者形象”调查得知,该品牌的消费者应该是白领工薪族,那么广告公司就可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各种元素组合成“原形”,并在传播中将其与品牌形象有机融合。所谓成功的凡人广告、新人广告也就是这样产生的。
卡通造型代言也不失为一种模式。例如,IBM为了改变其在欧洲客户中的陈旧形象,推出了有着长长绒毛和明亮粉红色尾巴的顽皮、合群的“红豹”卡通形象,希望以此体现IBM友好、积极、主动、亲切以及强调服务的新形象。“红豹”最初是法国GGK广告公司为欧洲用户推荐IBM的新产品ThinkPad牌笔记本电脑而创意设计的,这一可爱的卡通形象一反欧洲计算机专业杂志和一般商业杂志广告的枯燥单一,而以亲切的姿态邀请读者参与进来。由于别出心裁的“红豹”形象引起了欧洲人的强烈兴趣,如今它以成为IBM在欧洲所有城市推广活动中的重要内容。
(5)代言人“一夫一妻制”
打开电视,我们常常发现某代言人刚在甲地作完A广告,一下子又跑到乙地作B广告。代言人日渐频繁的“走马客串”,使得广告市场一片红火。然而,这些代言人“一女数嫁”、四处“作秀”,同时为多家企业的多种产品作广告,在使自己成为广告明星的同时,却使得其代言品牌在受众心目中的印象日趋混乱模糊。这种现象开始引起业内人士的关注了。
有鉴于此,对于企业而言,在找代言人时,不但要分析其人气、个性、区域化影响等因素,还应考虑他的专一度,即是否对本品牌“忠贞不二”。如果发现对方有“不忠行为”,则应立即PASS掉,另寻他好;对于代言人来说,应本着自重自律的态度为契约方着想,在法定合同期内严守“一夫一妻制”。其实,明智的代言人会对选择自己的商家也有所选择,不会轻易接受他人的“殷勤”,否则一旦产品质量或商家信誉出现问题,将会损坏自己的形象,败坏自己的名声。
关于代言人与企业之间的契约形式,业内目前尚无一个统一的标准,常出现违约而使合同成为一纸空文。因此,代言人市场的规范与完善,还需要政府与行业组织的通力合作,加快该领域的标准化、法制化建设,使企业和代言人能结成一个和睦、稳定的“家庭”。在当前情况下,至少要防止近亲中的“一夫多妻”现象的发生,即不允许同一代言人同时为同一产品类别的多个品牌作代言。
(6)摆正品牌与明星的主次关系

如果请明星做广告,消费者只记住了做广告的明星,甚至记住了明星的一言一行,就是记不清是什么品牌,明星的光芒遮住了品牌,品牌沦为衬托明星的绿叶,这无疑是名人广告的失败。
名人广告虽然需要明星参加,但广告中的真正主角应该是品牌或产品,明星只是道具。所以企业在请明星代言广告时,一定要摆正品牌与明星的主次关系,避免喧宾夺主,本末倒置,将名人广告做成明星个人秀,再大牌的明星也必须服务于品牌。
代言人是品牌塑造中的一把剑,企业能否运锋无阻、所向披靡,不但要剑术高明,而且剑本身也要锋利。只有好剑配上技高一筹的剑客才算是完美组合。企业在品牌塑造过程中,应当认真研究代言人、选好这把剑,并练好内功,善用策略与技巧,才能在市场的搏杀中游刃有余、节节胜利!

㈦ 奢侈品牌应该如何选择明星代言人

我认为奢侈品选择明星代言人,首要的就是这个人,然后再看这个人的大货能力以及他的流量。不能只看这个,明星代言人的流量,而不注重他的人。

㈧ 起用“代言人”的学问是什么

在互利性的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人与人之间的互利性博弈无处不在,强者往往决定了游戏的规则,但规则并非由某一个人说了算,有一些公共规则是需要大家共同遵守的,因为大家按照这个规则和尺度进行互利性的社会活动,可以达成某些纳什均衡。因为只有在一定的规则之下博弈,才能有效地降低各方成本,提高各方的博弈收益,所以建立并各自服从规则,是各方的共同利益。在规则之下进行博弈,往往能收到奇效。

历史上的吕不韦是战国时期韩国阳翟的大商人,他往来各地,以低价买进,高价卖出,所以积累起千金的家产。相传他年轻的时候问父亲,种田一年能获得多少利润,父亲说最多能获得十倍的利;贩卖珠宝能获得多大的利呢?能获得百倍的利;那么扶植一个本没有希望的人做国君能获得多大的利,那就无法计算了。长大后的吕不韦奔走于各国,以贩卖珠宝为主,兼做各种生意,很快成为巨富。但这不仅是一个成功的商人,还是一个精明的政治家,长期的辗转奔波,使他对各国的政治情况了如指掌,时时刻刻在寻找更大的利润。

秦昭王四十年(前267年),太子去世了。到了昭王四十二年,把他的第二个儿子安国君立为太子。而安国君有二十多个儿子,安国君有个非常宠爱的妃子,立她为正夫人,称之为华阳夫人。华阳夫人虽然受宠,但却没有儿子。在安国君一大堆的儿子中,有个排行居中的儿子名叫子楚,子楚的母亲叫夏姬,不受宠爱。古时子以母贵,由于母亲地位低下,因此子楚作为秦国的人质被派到赵国。

人质本来是各国之间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而将宗族子弟派往他国的信物,他们的命运往往因为国家间关系的好坏而升降起伏。正是因为人质随时有性命之忧,作为补偿,所以各国对派往他国的人质的供应都是很充足的。但是席卷天下的秦国却是多次攻打赵国,赵国对子楚也不以礼相待。

由于子楚是秦王庶出的孙子,母亲不受宠,秦王似乎忘记了还有一个在赵国当人质的孙子,所以在赵国当人质的子楚日常的财用都不富足,生活困窘,很不得意。吕不韦到邯郸去做生意,见到子楚,了解情况后,说:“子楚就像一件奇货,可以屯积居奇,以待高价售出。”于是他就前去拜访子楚,对他游说道:“我能光大你的门庭。”子楚笑着说:“你姑且先光大自己的门庭,然后再来光大我的门庭吧!”吕不韦说:“你不懂啊,我的门庭要等待你的门庭光大了才能光大。”子楚明白吕不韦所言必有所出,于是就拉他坐在一起深谈。吕不韦说:“秦王已经老了,安国君被立为太子。我私下听说安国君非常宠爱华阳夫人,华阳夫人没有儿子,能够选立太子的只有华阳夫人一个。现在你的兄弟有二十多人,你又排行中间,不受秦王宠幸,长期被留在诸侯国当人质,即使是秦王死去,安国君继位为王,你也不要指望同你长兄们争太子之位啦。”子楚惨笑到:“正如先生所言,但我又有什么办法呢?”吕不韦说:“你很贫窘,又客居在此,也拿不出什么来献给亲长,结交宾客。我吕不韦虽然不富有,但愿意拿出千金来为你西去秦国游说,侍奉安国君和华阳夫人,让他们立你为太子。”子楚于是叩头拜谢道:“如果实现了您的计划,我愿意分秦国的土地和您共享。”

吕不韦和子楚之间实际上就是一种博弈。对于吕不韦来说,他有两种抉择,帮助或者不帮助,子楚也有两种选择,答应或者不答应。吕不韦答应,子楚也答应,那么成功的话,子楚能做秦王,吕不韦能得到无数的回报;吕答应而子楚不答应,吕可以继续他的获利百倍的珠宝生意,而子楚仍是朝夕不保的人质一个;吕不帮助子楚,吕仍是富商,子楚仍是贫困潦倒,子楚无论答应还是不答应,结果都一样。正是因为对于子楚来说,吕不韦的计划对他有百利而无一害,因此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而对吕不韦来说,无异于开始了一场更大的博弈,他必须使子楚成为太子,这样按照游戏规则,他才可能成为秦王,自己才能得到回报。

规则并非由某一个人说了算,有一些公共规则是需要大家共同遵守的,因为大家按照这个规则和尺度进行互利性的社会活动,可以达成某些纳什均衡。因为只有在一定的规则之下博弈,才能有效地降低各方成本,提高各方的博弈收益。

吕不韦于是拿出五百金送给子楚,作为日常生活和交结宾客之用;又拿出五百金买珍奇玩物,自己带着千金西去秦国游说,先拜见华阳夫人的姐姐,把带来的东西统统献给华阳夫人。顺便谈及子楚聪明贤能,所结交的诸侯宾客,遍及天下,称赞子楚日夜哭泣思念太子和夫人,夫人非常高兴。吕不韦趁机又让华阳夫人的姐姐劝说华阳夫人道:“我听说用美色来侍奉别人的,一旦色衰,宠爱也就随之减少。现在夫人您侍奉太子,甚被宠爱,却没有儿子,不趁这时早一点在太子的儿子中找一个有才能而孝顺的人,立他为继承人而又像亲生儿子一样对待他,那么,丈夫在世时受到尊重,丈夫死后,自己立的儿子继位为王,最终也不会失势,这就是人们所说的一句话能得到万世的好处啊。不在容貌美丽之时树立根本,为自己找好退路,等到容貌衰竭,宠爱失去后,虽然想和太子说上一句话,还有可能吗?现在子楚贤能,而自己也知道排行居中,按次序是不能被立为继承人的,而他的生母又不受宠爱,自己主动依附于夫人,夫人若真能在此时提拔他为继承人,那么夫人您一生在秦国都要受到尊宠啦。”

华阳夫人听了其中的利害关系后,深以为然,就趁太子开心的时候,委婉地谈到在赵国做人质的子楚非常有才能,来往的人都称赞他,接着就哭着说:“我有幸能填充后宫,但非常遗憾的是没有儿子,我希望能立子楚为继承人,以便我日后有个依靠。”安国君岂能眼看爱妾伤心,自然满口承诺,华阳夫人不放心,就要太子对天盟誓,刻下玉符,决定立子楚为继承人。安国君和华阳夫人都送好多礼物给子楚,而请吕不韦当他的老师,因此子楚的名声在诸侯中越来越大。

在这里,吕不韦代替子楚和华阳夫人进行另一场博弈,双方的标的物看似不相同,对子楚来说,目的是成为太子;华阳夫人的目的是保住自己正室的地位,实质上双方都是追求未来的富贵。按照既定的规则,只有华阳夫人认下子楚做自己的儿子,子楚才可能成为未来的太子。对华阳夫人来说是认还是不认的选择,对子楚也有两种命运,成为太子或者不成为太子。

华阳夫人认了,结果是现在子以母贵,子楚成为太子,利益无穷大,但等到华阳夫人年老色衰,仍能保住自己的富贵,利益也是无穷大;如果,华阳夫人不答应,子楚成为太子,子楚的利益无穷,华阳夫人也只能保住年轻时的富贵;如果华阳夫人答应,子楚仍成不了太子,华阳夫人和子楚的利益相对会小些;如果子楚不成太子,华阳夫人也没有答应,子楚的利益为零,华阳夫人也只能保住当前的利益。双方在这场博弈中之所以能够一拍即合,就是由于有无形的规则要求他们遵守,只有华阳夫人答应认子楚为儿子,子楚才最有希望成为太子,华阳才最有可能保住自己色衰时的富贵命运。正是由于在这种规则的支配下,双方才找到了纳什均衡。

其后事态的发展正如吕不韦所预想的那样,秦昭王五十年(前257年),派王翦围攻邯郸,情况非常紧急,赵国想杀死子楚。子楚就和吕不韦密谋,拿出六百斤金子送给守城官吏,得以脱身,逃到秦军大营,这才得以顺利回国。秦昭王五十六年(前251年),他去世了,太子安国君继位为王,华阳夫人为王后,子楚为太子。

安国君继位一年之后去世,谥号为孝文王。太子子楚继位,他就是秦襄王。秦襄王尊奉为母的华阳王后为华阳太后,生母夏姬被尊称为夏太后。秦襄王元年(前249年),任命吕不韦为丞相,封为文信侯,河南洛阳十万户作为他的食邑。

秦襄王即位三年之后死去,太子赢政继立为王,尊奉吕不韦为相国,称他为“仲父”。吕不韦掌握了秦国的军政大权,几乎等于掌握了秦国的全部财产,这时他才真正从他的投资中获得无穷大的回报,实现了自己少年时扶植国君获利的目的。在这场博弈中,华阳夫人是赢家,赢得了下半辈子的锦衣玉食的生活,但最大的赢家是吕不韦,他几乎赢得了整个秦国,如果传说中秦王赢政是吕不韦的儿子属实,那他就赢得了整个中国,他应该是中国博弈史上最大的赢家。我们把吕不韦和华阳夫人都看做是投资商的话,那么他们的博弈就可以用下图表示:

一个规则制定出来,就要有人去遵守,这样规则才有存在的意义。而规则是否被遵守,就要靠监督和审查。而监督和审查,理想的状态下就是考察人们对规则的遵守情况。实际上却远非如此,很多时候,负责监督审查的人,都是为了维护规则制定者的利益而进行自己的监督工作的。

对规则的制定者来说,遵循他所制定的规则的人,就是善良的,反之,就是邪恶的、有野心的。所以,规则的制定者需要一批为了他的利益而对他人进行监督审查的人。看起来这就是一种判断善恶的监督机制,而实际上,所谓的善恶,只是对制定者而言的,所以,监督者最终是为了制定者的利益而服务的,并不是只拘泥于一些具体的规则内容。

通过监督者,规则的制定者建立了一个体系,就是执行者要按照自己的规则办事,监督者则用来限制执行者并且维护规则背后的制定者的利益。打着善恶的旗号,实际上进行的却是保证规则制定者的私利的买卖,就好像那个面目奇异但实际上具有甄别善恶的怪兽獬豸一样,只不过是善恶标准的带制定者所豢养的工具而已。

汉武帝时期御史的领袖人物是张汤,就是一个被规则制定者(皇帝)豢养的典型的獬豸(獬豸是中国上古传说中的一种神兽,能辨曲直,见人斗即以角触不正直的那个人,闻人争即以口咬不正直的那个人,被视为严格执法的象征)。

张汤的出人头地,是审理武帝陈皇后“巫蛊之狱”的案件。陈皇后的母亲却仗着自己是皇帝的姑姑、皇后的母亲而贪得无厌,经常提出无理要求以满足自己的私欲。久而久之,汉武帝对她们母女开始不满,汉武帝后宫的美女却越来越多,夫妻之情便越来越疏远了。陈皇后为了挽回武帝的宠爱,就找来女巫作法,此事被武帝知道之后非常生气,认为皇后有意加害自己,便命令御史查办。

当时,张汤只是一个普通的御史,但是他抓住机会,顺着汉武帝的意思去审理案情,便造成了“巫蛊之狱”。张汤借审理巫蛊一案的机会,将后宫的斗争与朝中的争斗之间的关系一点一点揪出来,而且自己毫不偏向哪一方,既把可能危害武帝安全的人都依法治罪,又让武帝觉得他毫无私心。果然,张汤的立场让汉武帝非常欣赏,武帝需要的就是能够按照他个人的意志去做事的人。他看中了张汤的这个优点,连连提拔,让他从一个御史升为太中大夫,后来又提拔他做专门负责刑法事务的廷尉。

张汤不仅在审理案件时揣摩汉武帝的心意,连一些细枝末节也要投武帝之所好,以博得武帝的赏识。张汤就像汉武帝豢养的獬豸一样,对汉武帝惟命是从,在对汉武帝的宣传上已经达到了虽小善亦张扬,虽大恶亦掩饰的地步。只要是皇帝不喜欢的人,他就严加查问,不遗余力。作为主持国家法律工作的长官廷尉,他竟然以皇帝的是非作为判案标准。

在张汤努力成为武帝身边最忠诚、最能维护皇帝利益的獬豸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个新的契机,就是诸侯王谋反的案子。汉武帝时的诸侯王谋反,是淮南、衡山王在元狩元年的联合反叛。反叛被平定之后,皇帝自然要追查反叛者的同党,而这个任务就落到了张汤身上。张汤从根本上进行追查,据记载,牵扯到的两位诸侯王作乱的党羽,在叛乱过程中死的加上张汤事后查办杀头的,共有数万人。即使张汤亲手查办的仅仅是其中的十分之一,数目也有几千人,这个数目在当时的刑事案件中非同小可,可见他对此事的卖力程度。

规则的制定者需要一批为了他的利益而对他人进行监督审查的人,看起来这就是一种判断善恶的监督机制。而实际上,所谓的善恶,只是对制定者而言的,所以,监督者最终是为了制定者的利益而服务的,并不是只拘泥于一些具体的规则内容。

在彻查此案的过程中,张汤查到严助和伍被也与谋反的诸侯王暗中勾结。这个结果让所有人都始料不及,因为他们两个是武帝身边的红人,尤其是严助,武帝把他视为心腹之臣,谁曾想他会做出与叛逆来往的事情。

当时,按照武帝的意思,准备将严助、伍被二人释放,因为武帝是一个比较念旧情的人,不忍心处治他们。但是,一旦释放他们,张汤的未来就不知会怎样了,毕竟他们与反叛者的勾结是张汤审问出来的,如果他们被释放,日后还有被皇帝重用的可能,那就难保他们不在皇帝身边说张汤的坏话。而皇帝是张汤找到的最可靠的保护伞,一旦有人离间皇帝和他的关系,他张汤的下场将不堪设想;但如果不放他们,皇帝那里恐怕不好交代,而且违背皇帝的意愿去办案也是他不敢冒的风险。

张汤万万没想到,自己出力办案向武帝效忠,最终却出现了让自己进退两难的尴尬局面。但是,他凭着对汉武帝的了解,迅速想出了对策。于是,他在朝堂之上坚持己见,不惜与武帝进行争论。他说:“伍被参与了谋反计划的制定,而严助这个人作为能够在内宫出入的心腹大臣,又是您的亲信,居然私下和诸侯结交,并且犯下如此大的罪行。如果不杀了他们以正国法,恐怕以后对亲信的大臣就更不能约束了。万一他们仗着自己是您的亲信就肆无忌惮,难保日后不再做出对您危害更大的事情,到那时候再想处理,就悔之晚矣了。”

汉武帝见他的想法十分得体,而且还指出了不惩办二人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心中十分赞同他的建议,便忍痛应允将严、伍二人依法治罪。

因为张汤处处为汉武帝考虑,甚至能在武帝自己拿好主意之前提出自己的想法,而且办事滴水不漏,武帝觉得他是一个堪当大任的人才,便任命他做御史大夫——御史机构的首席长官和副宰相。

张汤在监督群臣的过程中,以汉武帝的好恶为好恶,一切都为了汉武帝的利益出发,而汉武帝也感觉到了张汤对自己的维护,所以十分信赖他。不但如此,作为张汤的保护伞,汉武帝还经常在关键场合为张汤撑腰。在匈奴派遣使者要求和亲时,博士狄山因为在言语上冒犯了张汤,并斥责张汤是“诈忠”,令汉武帝勃然变了脸色,找到狄山言语中的一个空子便派狄山去汉朝与匈奴的边界镇守,结果狄山被匈奴所杀,汉武帝才觉得为自己和张汤出了一口恶气。

张汤和汉武帝之间,正是一种为了维护一种博弈规则,而互相支援的稳定状态。所以,他们的矩阵图应该如下:

驯养獬豸的学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