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长沙新环境房屋网中介公司怎么样

我同学在那上班,我在外面实习,一月2000,他在新环境当经纪人,上月拿了一万多。他干了三个月了

㈡ 我是长沙新环境地产的经纪人,因为工资不高,就赚了点外快,没有给公司的合同收了客户和房东服务费。

做私单没证据的,你微信收入十万也没法证明你挪用公款。他就是骗钱。你没赔钱给他吧,那就直接不干了,他爱怎样就怎样。

㈢ 长沙新环境房屋中介公司好还是链家网地产中介好

新环境房源比较多,链家可选择性太少了。而且链家真的真的,好贵 贵 贵!!!!

㈣ 房产经纪人使用什么软件抓取房源

业主对于自己的房子有绝对的掌控权,他想什么时候发,在什么网站版发都是没有办法控权制的,房产经纪人也不可能做到整天只盯电脑采集信息。房产经纪人在线办公软件房客多房源采集系统使用云端技术,每分钟自动采集、更新一次,国内各大门户网站业主信息,不紧盯电脑就可以第一时间获得房源资料。

㈤ 岳麓区新环境房屋中介电话

全国这么大,在当地只写了解。或者紧盯相关的房产门户网站。
很多有意向卖房的业主或者出租房子的房东,如果他们不主动去找房产中介的话,一般都会选择在房产相关的门户网站(例如58同城、赶集、安居客、链家、搜房等网站)发布房子出售或者出租的信息。房产门户网站的信息量大、每天更新的房源也多。

㈥ 新环境是大骗子 请大家注意,买房千万不要到性环境中介。他们想尽办法就为了收各种费用。以后在买房一定

找什么中介啊 我宁愿自己复印 贴到电线杆上 哈哈 有点不道德啊!
最后谴责下新环境是大骗子!

㈦ 链家地产网和新环境房屋网中介公司哪个好

新环境房源比较多,链家可选择性太少了。而且链家真的真的,好贵

贵!!!!

㈧ 有谁知道新环境房产经纪人怎么算个人业绩的

最具体的算法
我按上海的给你算
可能每个地方不是一样
卖掉50万的房子
分开发和销售
即房东和客户的两个经纪人
联系房东的
也就是房子价格是你跟房东谈的
这里说上家
即开发
联系客户的
也就是客户是在你手里买的房子
这里说下家
即销售
上家还要分
商耕
有效
议价
销售和开发还要分协力
(这里就不说了
很多的
你要想了解的话你追问下
我告诉你细节)
每个公司不一样
我之前在的公司
开发是35%
销售
65%
(有的可能开发15%
销售85%
每个公司都不一样)
就按这个给你算
50万的
房子
按标准(上海的住宅,非商铺
写字楼

服务费
即佣金
上下家各1%
50万
佣金
就是1万
按上面的标准算
你是开发
你的业绩就是3500元
销售
6500元
开发和销售都是你
10000元
分不满的
一个案子
你能力再强
也是需要有人帮忙
帮忙
就要分一点业绩给别人
或者5%
或者10%
看出力多少
每个公司情况不一样
标准也不一样
按上面的标准

㈨ 安居客经纪人怎么登录

登录步骤:

1、首先在网络上搜索“安居客”官网,并点击进入。

㈩ 新环境房屋中介怎么样

奉劝大家:
1、不按合同协议执行的公司(湖南新门户房地产经纪连锁有限公司)不要理!
2、甲乙双方互不违约解除合同,居间方一分都不退的合同(本人建议)不要签!
3、买方居间服务费超过1个点的(本人建议)去别的中介签合同!
4、居间方为加盟店的合同(本人建议)不要签!管理方管不到他们!
5、居间服务费为签完合同就完成的合同(本人建议)不要签!

2020年7月6日,我们在居间方(新门户)店员刘某的推荐下看了一套房子,当天我们因为价格没有谈下来。
2020年7月8日晚上,居间方(新门户)约我们和甲方再次协商价格,谈好价格后居间方(新门户)问了我们的行业,我老公说自己是自由职业者,收入不定,居间方(新门户)承诺贷款没有问题,能够贷下来,在合同中附加了验房条款后,当天我们就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委托代办协议》,协议中拟贷款140万,贷款服务费为总贷款额的1.5%,签完合同已经是2020年7月9日凌晨1点多。
为了等到大雨天验房,我们等了大约半个月,验完房后,我们准备办理二手房贷款事宜。我们在网上查询了个人贷款需要缴纳的费用仅需要:(1).工本费100元;(2).公证费300~600元;(3).评估费:1.5‰~3‰,总费用在3000元内,办理贷款所有事情都需要本人现场办理,考虑到支付如此高额的贷款服务费,并没有给我们带来方便,我们决定自己办理贷款,所以我们与居间方(新门户)沟通取消贷款委托事宜,居间方(新门户)拒不配合,居间方(新门户)要我们自己找贷款机构(长沙雨花区霞辉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协商。2020年7月22日22点我们把《取消委托代办协议》告知了甲方。2020年7月25日上午我们在网络上找到长沙雨花区霞辉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地址,根据地址,我们找到了该公司,但是该公司的门店上写的是新环境,为了确认信息无误,我们去店内查看了该新环境门店的商标许可使用授权书,授权书上标明:(许可人:湖南新环境地产经纪连锁有限公司,被许可人:长沙雨花区霞辉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店内除了新环境中介,没有财务、会计等其他工作人员。店内人员不接受我们的《取消委托代办协议》,说与他们无关,让我们与居间房联系。然后我们只好到大华宾馆18楼的签约中心提交了《取消委托代办协议》。随后我们回到居间方(新门户)门店,向店长说明了我们去长沙雨花区霞辉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的事情,店长说:“协议可以取消,这个贷款必须贷下来,我既然敢签这个合同,说明我们100%能贷下来,如果交给我们贷不下来,我赔你订金,如果你们自己贷不下来,这个不能按照合同这一点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配合乙方在合同约定的审批时间内继续给予两次机会申请其他银行贷款,如若贷款不成功,则甲乙双方互不违约,无息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购房款及相关资料、证件,本合同自行终止),就按照违约处理,接下来你该赔的中介费必须得赔... ...”,我们提出质疑:“买卖合同是买卖合同,协议是协议,协议只要尽到告知的义务就可以取消?我们向银行提交的都是同样的资料,你们能贷下来,我们为什么贷不下来?如果是我不配合贷款导致贷不下来,那么肯定是我违约,如果是我积极的那贷款的事情办了,因为甲方或者你们不配合等原因导致贷不下来,那怎么可能算我们违约?买卖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就是怎么约定的,怎么还能加附加条件?”。随后我们把《取消委托代办协议》递交给了店长,并录制了递交视频。
2020年8月11日,我们准备好所有的贷款,在招商银行长沙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开福支行都发起了二手房贷款申请,由于收入流水证明无法覆盖贷款月供支出的二倍,所以贷款不成功。我们在微信群里告知了甲方和甲方的居间方(新环境)吴经理和居间方(新门户)刘某。当天下午,我们去了居间方门店(新环境),找到了居间方(新环境)和居间方(新门户)负责人员,沉默良久,最终也没有定下来下一步方案。接下来的一个多星期,我们在微信群里多次询问居间方(新环境和新门户),均未果。
2020年8月19日,我们去居间方(新门户)门店,刘某不在店内,我们把贷款不通过的原因跟店长反馈,店长就说我们资料做假,是我们自己的问题,还说“按合同和平解约解约不了,要拿走定金乃至居间服务费只能走诉讼,接下来你想诉讼或找媒体,想怎么做,你就怎么走,我们陪你到底”。我们也是合法提交资料的,他凭什么诬陷我们,我们表示“我们的资料都是真实、合法的,如果有问题,你可以报警”,而且合同上面明细写了,如果贷款二次不通过甲乙双方自动解约,甲方无息退还我们费用,我们的合同目标并未达成,中介可以收取劳务费,但是分文不退,态度还如此恶劣,闻所未闻,我们含怒离开。
2020年8月23日,甲方和甲方居间方门店(新环境)表示同意按合同约定自动解除合同,但是他们与居间方(新门户)沟通,居间方(新门户)一直不同意,让我们去找居间方(新门户)解决,我们去了居间方(新门户)门店,店长刚巧离开,我们只好回家。
2020年8月24日晚,我们去了新环境大华宾馆的签约中心,向大堂工作人员说明了情况:因为银行贷款不通过,按照合同2.4.2约定,甲乙双方互不违约,自行终止合同,甲方已经同意解除合同,但是居间方(新门户)不同意。大堂工作人员联系了居间方(新门户),居间方(新门户)还是不同意解除合同,大堂工作人员劝说未果,给我们提供了新门户行政部工作人员汪总的电话,让我们联系自己联系。回到家,我们联系了汪总,因为是休息时间,所以汪总让我们明天再联系他。
2020年8月25日,我们联系了汪总,把所有的情况都跟汪总说明了,汪总说居间方(新门户)由他来沟通。当天下午,汪总让我们和甲方约好2020年8月26日下午三点在大华宾馆20楼的客服中心会面,居间方(新门户)由他来联系。
2020年8月26日下午三点,甲方和我们都到了20楼的客服中心,我们联系了汪总,汪总说居间方(新门户)在来的路上,大约过了30多分钟,居间方(新门户)店长来了,店长让我们拿贷款的资料给他看,我们拿了出来,他还没打开,就说我们资料造假,我们申明,所有资料都是真实的,如果有假的,他可以报警。他还是那几句话:“收入证明是你们自己提的,可以随便填,贷款贷不下来,就是你的问题,要拿走定金乃至佣金只能走诉讼,今天说白了我们过来也没太多含意... ...”。我们还是和气的说:“我的劳动合同薪资就是这个数, 公司就是按这个支付工资,我提交的资料是真实的,本身的贷款意愿也是真实的,事情也是真实的,银行贷不下来,怎么是我的问题?合同以甲乙双方为主体,并不是以你居间方为主体,甲乙双方都同意解除,你作为居间方凭什么不同意?你有什么权力站在合同之上?”,店长说:“如果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合同,那也可以,但是要拿走居间服务费,你只能走诉讼。”,我们说:“这个居间服务费必须以达到目标为准。”,居长依然态度刻薄强硬:“房东这边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要拿回中介费就走诉讼,我们随便应诉”,我们说:“我们该做的事情也已经做了,那你做的事情做了吗?你们作为居间方,请问你们提供了什么服务,除了说我们什么不对,除了抵悔我们,你们做了什么?我们花4万5的服务费是买来你抵悔的吗?”,因为居间方(新门户)不配合我们还抵悔我们的资料,我们只能要求管理方参与进来解决矛盾。居长说:“叫领导有用吗?”,我就说:“你是说你就是最大的领导吗?你说了算吗?合同也是你说了算吗?你可以只手遮天吗?”我们不知道这种服务是什么服务,我们甲乙方已经同意了,他们居间方都不同意。不一会店长就借出去透口气的功夫走了。管理方来了后,和甲乙双方沟通了解了现状,沟通了没6分钟就出去了,可能是在和店长沟通吧,然后过了好久也没有回来,管理说“这个店是我们的加盟店,我们也问了他们的意见,他们也没有问题,他们如果违规则,我们可以处理,现在他们也没有问题,只能通过法院去处理,暂时告诉你们,这个合同他们没有违约,这个目前我们已经解决不了了,只能通过相关机构去解决,你可以投诉也好,我们去配合,你们不要在这里闹。”,我们说:“那我们也没有问题,不是我们不贷,是我们贷不了。”我们看事情没有个结果就又去18楼的签约中心找客服。客服还是推给我们新门户刚刚那个管理人员的电话。管理方又再次进行了调解,但是居间方(新门户)还是不肯退中介费。管理方和甲方都提议我们先把与甲方的合同关系解除。然后甲方的中介(新环境)就去打印《解除协议》,《解除协议》中声明:“根据合同第二条第(四)项第2点满足互不违约条款”解除买卖合同。过了一会,居间方(新门户)店员联系了居间方(新环境)店员,要求把这一条划掉。我们明明是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为什么不能这么写。因为这件事,居间方(新门户)就走了。我们去18楼,希望工作人员帮我们解决问题,工作人员以已经帮我们做了多次协商,门店还是不配合为由,拒绝处理问题。后来中介(新环境)劝说我们修改这项,否则他们不配合,合同就无法解除。考虑到时间成本,我们最终还是以“甲乙双方互不违约”自愿了解除合同,合同约定"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定金托在丁方,甲方同意由丁方在2020年8月29日前代为退还给乙方"。但是,关于中介费的问题,乙丙丁方再行商议,无疾而终。
今天已经是2020年9月1日了,《解除协议》中约定的日期已经过去了4天,还未收到丁方应该退还的定金,管理方也未给予任何回复。

经过这次的经历,终于看清楚了新门户的真实面孔:
1. 高收费低服务,收费前后二幅面孔:收费前客户是上帝,所有事情以客户优先,收费后客户有事找他们,他们的事情优先(或有业务或在开会),客户的事情排在最后,不积极、不主动、响应慢、不交待;
2. 签了拟贷款协议,欺骗客户贷款不得解除,客户调查贷款机构是皮包公司,工商注册地址除中介无其他专业从事贷款行业人员,被客户当场指出欺诈行为,避重就轻转移话题,提出不合理附加条件:自己办理银行贷款,废除买卖合同2.4.2条款,贷款不成功,乙方违约,不退订不退佣;
3. 合同全是霸王条款:合同中所有条款都是约束甲乙双方,对于居间方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只字未提,除了保护居间方的利益没有任何约束,交易不达成也不退居间服务费,只要合同里没有一板一眼描述的一清二楚的,居间方就跟你扣字眼、扯皮;
4. 居间方霸道,管理方不作为: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合同,居间方扬言要解除合同只能走诉讼,管理方对居间方“宽松”劝解未果,不了了之,乙方再次要求解决问题,管理方指责乙方不要再“闹”;
5. 没有合约精神:买卖合同约定不执行,怠慢推委、解约合同不履行,延期不退定金不解释不交待。

再次奉劝大家:
1. 不按合同协议执行的公司(湖南新门户房地产经纪连锁有限公司)不要理!
2. 甲乙双方互不违约解除合同,居间方一分都不退的合同(本人建议)不要签!
3. 买方居间服务费超过1个点的(本人建议)去别的中介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