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过失致人死亡罪情节轻微包括哪些方面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过失致人死亡罪
1、行为人具有致人死亡的行为; 2、客观上必须发生了致人死亡的结果; 3、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上的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两种,该过失是针对死亡结果而言。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构成本罪,客观方面必须同时具备三个要索; 1、客观上必须发生致他人死亡的实际后果。这是本罪成立的前提。 2、行为人必须实施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在这里,行为人的行为可能是有意识的,或者说是故意的,但对致使他人死亡结果发生是没有预见的,是过失。本罪属结果犯,行为的故意并不影响其对结果的过失。这点同有意识地实施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行为的故意杀人罪不同。过失致人死亡行为可以分为作为的过失致人亡行为和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两种情况。 3、 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必须具有间接的因果关系,即被害人死亡是由于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这里死亡包括当场死亡和因伤势过重或者当时没有救活的条件经抢救而死亡。否则行为人不应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的过失行为致人重伤,但由于其他人为因素的介入(如医师未予积极抢救或伤口处理不好而感染)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只应追究行为人过失重伤罪的刑事责任。

② 关于故意的过失

从纯理论的角度分析下吧
首先 没有故意的过失这种说法 只有故意或者过失
故意和过失最大的区别 在于对结果的态度。。。。过失是不希望结果发生的 而故意是希望或者持无所谓态度(即直接与间接故意)
按你的说法 明知有死亡的危险 而“设计” 主观上显然有希望其死亡的故意或者放任 因此应该构成故意杀人罪
这个在法律上不叫故意的过失,而是间接故意,就是对于可能发生的情况,采取放任的态度,当然,如果积极促成就是故意杀人了。间接故意和过失的最大区别在于主观意图不同,过失是不希望发生损害的后果,间接故意是对可能发生的损害后果采取放任的态度,直接故意是积极促成损害后果
1、已经预见到了可能会造成XX死亡的结果,但对这个结果是否发生,行为人持放任的心理态度,即既不希望也不反对,这属于间接故意。
2、如果剔除你在案例中所使用的“设计”、“怂恿”这些词语,则行为人的心理状态应该属于过失,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
这个在法律上没有规定,法律上只规定了故意犯罪应追求刑事责任,过失造成一定法定后果的应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故意的过失目前只在理论层面上讨论,先前行为的故意导致过失行为产生法定严重后果,应追究刑事责任。如醉酒类犯罪罪,明知醉酒后可能发生交通事故,而仍然喝酒,喝酒是故意的,酒后肇事是过失,于是生理性醉酒不免责的。防止故意使自己陷入醉酒状态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理论上称为原因自由行为。
过失有疏忽大意的过失,就是应该预见而没有预见 导致发生某种结果
还有过于自信的过失,就是已经预见但是轻信能够避免,导致某种结果发生

但是你说“但认为那样也没所谓,仍然进行这种行为的这种心情”这个其实就是故意,即不论行为人明知的是危害结果必然发生,还是可能发生,只要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就构成故意犯罪。

可以看一下这个案件,在中间,比较详细的说明了

③ 《 clannad 》 剧情详解。

1、前序:这个小镇在不停得变化,所有留有回忆的事物都会因人们的需要而改变,人们把这思念化为光走向这小镇的另一个空间,这个地方叫幻想世界,在这里只有一个少女,一直守护着这个世界,成为这个世界的意识控制着所有人得思念,但她却不知道自己是谁,为什么会来到这个没有生命得绝望世界。
2、回忆篇:女主角古河绪,她的父亲秋生是个话剧艺人,母亲早苗是个幼儿园教师。父母各自追求梦想,而很少在家照顾女儿,就知道梦想但忽略了女儿想要的是什么,绪只想父母能多点待在自己身边,就已经很满足了。那年圣诞节父母约了绪一起过,那天下着大雪,但两人都要加班,都半夜了,认为女儿不会等这么久的秋生还是很在意,终于争取到12点左右回来了。竟然看到绪倒在地上,却不知她等了多久,大雪覆盖着她的身体。那以后绪发了高烧,没有一个医生可以治好绪的病,这样下去绪会死的,秋生走到小镇的一棵大树下,带着绪在树前祈祷:“求求你,救救这个孩子吧。”突然有很多光围住他们,奇迹出现,绪的病好了,但失去了之前得记忆。无意中绪成为了幻想世界得养分,每年一到冬天就会病发一次,直到春天病才会好,父母从那以后决定放弃梦想,开了一个面包店,一直待在绪得身边,来弥补那时的过失,把所有回忆藏在杂物室里,决定把这件事永远封闭起来,就连绪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每年发病一次。从那以后的秋生变成了一个非常傻气的人,决定给绪一个最温馨的家,这样的生活一转眼就不知多少年了,绪天天都发着同一个梦,在绝望世界的少女和一个垃圾人偶的梦,一天一点,这个表达的故事慢慢清晰起来了。
3、学院篇:男主角冈崎朋也,天天迟到,常常逃课,连升学也成问题的学生,和他的死党春原被称为学校的两大不良学生,在这样的重点学校里面不良学生几乎是稀有动物,母亲从小就死了,父亲天天赌博吸烟,朋也从小就在这样的家庭长大。就在高三开学的第一天,朋也竟然连开学第一天也迟到,不过对他来说这已经不重要了,但在校门前遇到了胆小却又同样迟到了的绪。绪因为上年冬天又病了3个月,缺课太多留级了,学校里没有他认识的人,害怕得不敢走入校门。朋也本来只是想多管闲事推她一把,给她一点勇气,但对于没有朋友的绪来说,朋也却成为了她第一个认识的人,也是唯一的依靠。双方家庭差距很大,看到绪这么温馨的家庭,犹如生存在两个不同世界的人。自那以后朋也帮绪建立了话剧社,认识了各种各样的朋友,绪的缺点就是没有自信,所以朋也总在身边鼓励她,越过重重难关,后来朋也和绪正式以男女朋友身份交往,渐渐绪变得坚强起来,受到绪的影响朋也变化了不少。后来在校父纪念日前天,绪明天就要上台表演话剧,表演的是她天天发的梦《绝望世界的少女》。但在那天绪在杂物室里发现了很多父母以前的照片,知道了父母为了自己放弃了梦想,绪觉得对不起父母,但在朋也和父母的鼓励下问题解决了。秋生把小时候的事情告诉给了朋也,但绪差点死了的那件事还是保密。朋也和绪本来想一起毕业的,可是一到冬天绪又发病了,缺课太多还要重读一次高三,但朋也已经毕业了,朋也怕自己不在绪身边会像上次那样没有勇气上学,但是无意之中绪已经变得非常坚强了,最后决定自己先早一步踏入社会,再忍耐一年。
4、同栖篇:为了见绪,只好天天走到她家里去,因为上学,只有放假和晚上才能见面,就决定在古河面包店工作,而且寄宿在绪家里,天天可以在一起。但美好时光已经够少了,还全家一起过,朋也只想创造多点两人独处的时间,于是决定自己找了一份工资很高,但非常辛苦得工作,租了一间公寓,在秋生和早苗的同意下把绪接到了公寓住。梦想的二人世界生活就此开始,虽然工作十分辛苦,但每天能和绪两人度过那也是值得的。朋也工作越来越顺手,而且绪也终于毕业了,最后朋也和绪结婚正式成为了夫妻,绪也决定去工作,这段时光是一生中最美好的。后来绪怀了孩子,还决定在家里生孩子,但绪虚弱的身体却令朋也十分担心。到了冬天,绪又发病了,还有大约一个月孩子就要出世了,医生建议不要孩子,但绪坚持要生下来,看到这样坚决的绪,朋也开始后悔,明明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这么胆小,但现在却这么坚强,朋也宁愿绪能虚弱点。看到这个情况,秋生已经不想再隐瞒了,把绪小时候差点死了的那件事告诉给朋也,还带朋也到当年祈祷的那颗树下,可是那棵树准备拆来起医院了,可是小时候的绪已经死了,现在的绪只是成为这小镇的养分而生存着,这棵树差不多就是绪的化身,可是现在要拆除了。最后在绪生孩子的时候,因为身体太虚弱,孩子没事,但绪自己却死了,最后绪要求朋也就算自己不在也要好好活下去,但朋也一直只是以绪为动力生活下去,但没有绪得生活,朋也却从来也没有想过。
5、汐篇:自从绪死了后,朋也就学会饮酒吸烟,没有绪的日子就像行尸走肉,把女儿冈崎汐交给秋生和早苗养。汐从出生开始就从来没有和父亲一起生活过,就算是过来秋生家里也很少会说话。于是秋生和早面想了一个计划,于是约了朋也去旅游,可以是朋也来到面包店只见汐却不见古河夫妇,原来是中计了,见到桌面的车票和旅游路线。只好按计划去一次旅游,这次旅游是汐和朋也得第一次同处的时光,走到旅游路线的结尾。看到了自己的祖母,她把父亲的事情全部说了出来,原来父亲是因为死了妻子才这么堕落,打算用一生来赎罪,赚钱让朋也过上好的生活,只是朋也不理会父亲而已。后来慢慢发觉自己越来越像父亲,决心不能再堕落了,不想汐成为第二个自己,于是接汐到公寓里面住,每天带她上幼儿园,生活渐渐由以绪为动力转化为以汐为动力。朋也把绪的事情都说给汐听,从出生就没有见过母亲的汐来说,只能在相片中看到母亲。汐和绪不同的就是汐非常坚强,十分有活力,很多方面都像一个男孩。好景不长,汐突然发了高烧,医生说状况与绪的病完全一样。还以为可以一直稳定生活下去,但错了,这个小镇一直在玩弄他们。朋也想实现汐的愿望,但汐却只想和父亲再次旅游,朋也感到很为难,最后决定和汐再来一次只有两人的旅游,但体弱的汐却还未到车站就病倒了,朋也一直在雪中抱紧汐,痛恨自己没能保护身边重要的人,朋也虽然知道这样待在雪中会失去生命,但现在已经不重要了,然后在大雪中渐渐的失去意识。
6、幻想世界篇:我是谁?我究竟为什么会在这里?这里是什么地方?前面只见一张桌子和一个少女,少女好奇为什么我可以看到她,因为在这世界里没有其余的生命,或与我只是个灵体,于是少女收集各种垃圾做成了一个人偶,这是为我而作的,我走进了这小小得身体里。我渐渐觉得这世界非常的寂寞,于是和少女一起做其余的人偶,希望它们能像我这样动起来,但不论怎样做也动不了。后来我逐渐意识到我本来住在一个很远很远得城市,在那里有很多的生命,于是决定和少女一直走,希望在冬天到来前走到那里。但冬天到了却走不出这块草原,少女已经走不动了,在冰天雪地里我们只能等待死亡,但少女好像想起了什么。原来我们已经走到了与另一个世界的连接口,少女都想起来了,少女是为了成为这个幻想世界的意识而生存的,我就是朋也,少女就是汐,但少女要把这世界的意识完全封闭起来,于是把我带到了很久很久以前,自己却留在幻想世界里面完成等待她的使命,但我却失去了所有幻想世界的记忆。
7、结局篇:终于汐要出世了,可是朋也很害怕绪会死去。但坚持到最后,孩子平安出生,绪意外的没有事,朋也看着这开心的一幕,一家团圆。看到窗外有很多光在天上,汐的使命完成了。虽然朋也不知发生什么事情,但有种舒心的感觉,好像以前经历过很多事情一样。完!

④ 过失致人死亡,怎样才算“情节较轻”

过失致人死亡罪中的“情节较轻”的认定,需注意以下情况:
一是看被告人过失程度的严重性。对于过失致人死亡罪而言,虽然行为人对被害人死亡的发生在主观罪过上都表现为过失,但行为人过失的程度是可能存在差别的。既存在严重疏忽大意与一般疏忽大意之分,也存在轻信把握的大小和冒险程度之分。被告人主观上的过失之大小也反映了犯罪情节的轻重。如果被告人不顾他人劝阻,一意孤行,或者严重疏忽大意,很容易预见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而没有预见,过失致人死亡的,则不能认定为情节较轻。
二是看被告人先前相关行为的违法性。如果被告人在实施违法活动中过失致人死亡,则不应该认定为情节较轻。
三是看被告人过失行为之目的。如果被告人行为之目的是为了受害人的利益,或为了公共利益之考虑,在行为中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而导致他人死亡的,可以认定为情节较轻。
四是看其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犯罪行为的后果是评价犯罪行为严重性的最重要指标之一,过失致人死亡罪中,犯罪行为的后果和犯罪造成的影响不同,其犯罪的情节轻重也不同。一般来说,如果过失致使两人以上死亡的,不宜认定为情节较轻。如果过失致死的人身份特殊,造成影响较坏或损失较大,也不能认定情节较轻。

⑤ 过失致多人死亡,情节非常严重

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⑥ 过失内容怎么写

1、先写事情经过
2、发生错误的原因,一定要诚实。思想认识不够啊,麻痹大意啊,侥幸心理啊什么的。
3、下步的整改措施。请领导监督指正啊

⑦ 亚里士多德的悲剧“过失”说 是谁提出的有没有具体的文献

亚里士多德的“过失说”,亦即他对悲剧人物的界定。在对悲剧进行具体论述时,亚里士多德谈到六种要素,即:情节、性格、措辞、才智、情景、歌曲。其中最重要的,他认为是“情节”,因为只有情节才能呈现人类命运的“所以然”和因果关系。所以亚里士多德明确提出:“最重要的是剧情的安排;因为悲剧所摹拟的不是人,而是行为,是生活与悲欢,(而悲欢)寓于行为中,……目的不在于摹拟某种品质,而在于摹拟某一行为;品质系乎性格,悲欢则系乎行为,……悲剧的表演不是为了摹拟性格,而是通过一些行为把性格一起表现出来。……无行为则不成为悲剧,无性格却不失为悲剧,其实许多……诗人所作的悲剧都是无性格的。”因此,情节被亚里士多德视为“悲剧的灵魂”,较多地讨论了情节的“逆转”、“认识”(或译“发现”)、“苦情”等。尽管如此,他也对人物性格也作了不少论述,较重要的就是“悲剧人物的四要素”和“过失说”。悲剧人物的四要素,是指人物的性格必须“善良”,必须“适合人物的身份”,必须“近似真实”,必须“首尾一致”。“善良”大约是因为悲剧要摹仿“比实际生活中的人更好的人”,否则就谈不上什么怜悯。“近似真实”是因为接近于常人才容易使人与自己发生联想,从而产生恐惧首尾一致。“适合身份”和“首尾一致”则主要是从创作效果和逻辑力量着眼的。但是仅仅满足上述四点,还不是理想的悲剧人物。所以亚里士多德又提出“过失说”,认为理想的悲剧人物应该是犯错误、有弱点的好人:“他不以美德或正义著称”,但是“他之所以陷入否运(即厄运),并非因其邪德败行,而是由于‘错误’(即过失)。”他甚至认为悲剧描写“穷凶极恶的人由泰运陷入否运”也是不恰当的,因为“穷凶极恶的人”本来就应该受到惩罚,难以唤起观众的怜悯和恐惧。具体地说,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的“过失”可以包括两种:一是判断不明的错误,比如俄底浦斯;二是道德选择的错误,比如美狄亚。不过以后世的标准而论,如果说俄底浦斯的行为是一种无意之间的“失误”,那么美狄亚的行为其实是故意选择的“罪过”。因此至黑格尔《美学》的相关讨论,这两种处境实际上被合成为一种更加理想的冲突,即一方面是“自觉的选择”而并非“无意”;另一方面必须是有足够理由的“失误”而不是完全的错误。古希腊传统的“命运悲剧”经亚里士多德的解说而倾向于“过失悲剧”,这在西方戏剧史上是非常重要的。命运悲剧的核心是“不可知的力量”,而“不可知的力量”是不可抗拒的,因此悲剧并不能归咎于人本身。亚里士多德的“过失说”,在中世纪恰好与神学家的“上帝惩罚的悲剧”相应和,“惩罚”的根本原因在于人要为自己的罪过负责、要为悲剧负责。同一条思路上的黑格尔,则一方面让受惩罚者同样成为某种“普遍力量”和“片面正义”的代表,另一方面则不再为悲剧主人公留下任何推卸责任的余地。在这一演变中,亚里士多德的“过失说”是第一个重大的转折点。亚里士多德的《诗学》还根据摹仿的媒介、对象和方式提出了艺术分类的原则,对后世产生了很大影响;《修辞学》则就“隐喻”进行了详尽分析,成为后世文论的一个长久的话题。

⑧ 简述犯罪过失的基本类型及其内容

犯罪过失的基本类型:
1.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意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
2.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
犯罪过失包括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犯罪过失的认识因素
犯罪过失的认识因素是犯罪过失成立的前提,行为人在当时条件下具备认识发生危害结果的能力,但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因而对危害结果的发生缺乏认识;或者虽然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但由于过高估计了避免危害结果发生的有利条件,实际上仍然是认为自己的行为不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此,不管是疏忽大意的过失还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人对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在实质上都是缺乏认识的。如果真正认识到其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行为人是不会决意实施其行为的。因此,从这一角度上说,行为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意识。
(二)犯罪过失的意志因素
犯罪过失的意志因素是行为人虽不希望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但未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注意避免危害结果发生的义务。所以犯罪过失的本质在于行为人违反了注意义务。

⑨ 过失致人死亡,情节较轻是多轻

“情节较轻”没有什么标准,一般来说,只要没有故意的主观心理,是可以认定过失的。而情节较轻,只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一种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