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保险经纪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第六章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一百二十六条 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

第一百二十七条 保险人委托保险代理人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应当与保险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其他代理事项。

第一百二十八条 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

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人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有超越代理权限行为,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并已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应当承担保险责任;但是保险人可以依法追究越权的保险代理人的责任。

第一百二十九条 个人保险代理人在代为办理人寿保险业务时,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

第一百三十条 因保险经纪人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的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由保险经纪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三十一条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四)承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五)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第一百三十二条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应当具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或者经纪业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第一百三十三条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应当有自己的经营场所,设立专门账簿记载保险代理业务或者经纪业务的收支情况,并接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

第一百三十四条 保险代理手续费和经纪人佣金,只限于向具有合法资格的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支付,不得向其他人支付。

第一百三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设立本公司保险代理人登记簿。

第一百三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保险代理人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不得唆使、误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

第一百三十七条 本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适用于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B. 农村经纪人应尽哪些义务

(一)制作文书
中介人对于当事人商定的事项,除立即履行并当面结清外,应当及时制作文书,记载交易双方的姓名、内容、日期及其他有关事项,签名后交付当事人各方保存。(二)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经纪活动
(1)不能从事稀有保护动物的中介;
(2)不参与国家专控物品的中介;
(3)不参与非法流通物品的中介;
(4)不参与假冒伪劣商品的中介;
(5)不向供需方承诺力不能及的中介。
(三)公平对待交易双方,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中介人必须保持自己的中介地位,公平对待当事人各方,对于任何一方提出的问题都要真实回答,对于任何一方提出的要求都要及时转达。
(四)保守商业秘密
如果当事人一方要求不能将其产品商标等告诉对方,中介人有义务为其保密,但中介人必须对其中交易承担履行的责任。
(五)保管样品
中介人在进行经济活动时,如果需要领受保管样品时,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或调换,应将其保管至交易终了。
(六)承担责任
中介人在开展经纪活动中,必须如实介绍对方情况,既不隐瞒也不夸大,以利当事人的选择和决定。对无支付能力的、无法履行合同的、已处于破产状态的、没有合法地位的任何委托组织,经纪人没有义务为其从事经纪服务。如果由于中介人未尽到职责,而使当事人遭受损害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理取酬
中介人在经纪活动中没有领受或给付当事人钱物的义务,专职经纪人不能从事任何实物性买卖,不向供需方索取中介服务费之外的酬劳。

C. 农产品经纪人的义务是什么

【什么是农村经纪人?】【农产品经纪人】【农业经纪人】又叫涉农生意中间人,是指在农村流通领域撮合成交或直接组织农产品交易的人。农村经纪人是活跃在农村经济领域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而对涉农商品及项目进行中介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

农产品行业五大症结

农产品经纪人资金周转压力大

农产品经纪人竞争激烈,对手多

农产品经纪人经营农产品没有品牌没有溢价,产品收益不稳定

农产品经纪人缺乏产中控制力,对农产品质量、规格、产量不可控

农产品经纪人缺乏持续批量的供货能力

农产品经营举步维艰·希望何在?!

农产品经营路在何方?

农产品流通是我国农业产业链条的下游,而现阶段的农产品流通市场瓶颈诸多,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农产品经纪人为代表的农产品流通群体的日子都不好过,那么如何更好的经营农产品,如何更好的应对现阶段的产业瓶颈是核心,就像三十年前改革开放初期下海经商一样,在充满了机会与危险的农产品流通市场中,谁能够控制农产品价格,谁能够把握终端销售渠道,谁能够革命性的降低农产品的采购,加工成本,谁就能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如果您还在维持原状,那在未来的发展中您所面临的将不仅仅是危险,您将面临继续经营农产品的生存与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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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依据《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1]128号,自2001年12月18日起施行),凡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员,必须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员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生效。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包括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是进入房地产经纪活动关键岗位和发起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必备条件。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是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基本条件。房地产经纪人员应有下列权利和义务:

一、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在经纪活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恪守职业道德。

二、房地产经纪人有权依法发起设立或加入房地产经纪机构,承担房地产经纪机构关键岗位工作,指导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进行各种经纪业务,经所在机构授权订立房地产经纪合同等重要业务文书,执行房地产经纪业务并获得合理佣金。

在执行房地产经纪业务时,房地产经纪人员有权要求委托人提供与交易有关的资料,支付因开展房地产经纪活动而发生的成本费用,并有权拒绝执行委托人发出的违法指令。

三、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有权加入房地产经纪机构,协助房地产经纪人处理经纪有关事务并获得合理的报酬。

四、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经注册后,只能受聘于一个经纪机构,并以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名义从事经纪活动,不得以房地产经纪人或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的身份从事经纪活动或在其他经纪机构兼职。

五、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必须利用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处理或协助处理房地产交易中的细节问题,向委托人披露相关信息,诚实信用,恪守合同,完成委托业务,并为委托人保守商业秘密,充分保障委托人的权益。

六、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必须接受职业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E. 经纪人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浙江省经纪人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经纪人在经纪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或者佣金一至三倍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及有关人员的经纪人员资格证书:
(一)故意提供不真实信息,损害委托方或者合同他方利益的;
(二)采取欺诈、贿赂、胁迫或者串通等非法手段,损害委托方或者合同他方利益的;
(三)超越核准的经纪业务范围的;
(四)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从事经纪活动提供证明、合同、银行帐号等便利条件的。第十九条经纪合同主要有以下类型:
(一)独家经纪合同。指委托方将经纪事项授予经纪人独家经纪,在规定经纪期限内,委托方不得再委托其他经纪人或者自行处分的经纪合同。
(二)多家经纪合同。指委托方将经纪事项授予数个经纪人经纪,最先完成经纪的经纪人有权获取佣金,但在规定经纪期限内,委托方不得自行处分的经纪合同。
(三)保留经纪合同。指委托方将经纪事项授予一个或者数个经纪人经纪,在经纪人声明完成经纪事项以前,保留自行处分权利的经纪合同。
经纪人取得委托方书面同意后,可与其他经纪人签订联合完成经纪事项的经纪合同,并按约定分配佣金。
第二十条经纪合同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经纪人和委托方的名称、住所;
(二)经纪事项及样品保管责任;
(三)经纪事项的要求、标准;
(四)经纪期限;
(五)佣金的标准、给付方式和期限;
(六)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七)经纪人和委托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经纪人从事经纪业务,即时清结的,业务记录应当载明的内容参照前款规定。

F. 明星的经纪人具体是干什么的有什么职责与义务

在现在的娱乐圈中,每个明星要是想成功出名的话,就必须要有一个非常成功的经纪人。可以说经纪人就是明星与外界沟通的桥梁了,明星的演出还有很多事情都需要靠经纪人来代办和处理。一个专业知识很强的经纪人可以使自己的艺人大红大紫。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来看明星的推广的幕后的管理者都是他的经纪人,而且两个人的关系也会非常融洽。

明星经纪人一直都是很多人向往的一个职业,但是也不是谁想当就能当的。想要申请成为经纪人也是需要具备很多的自身条件,一位出色的经纪人他必须要有开朗的性格,形象气质也要良好,还有很强的语言沟通能力,还有人际交往能力。在签合同的时候要更多地为自己的艺人争取利益。